证券代码: 000025、200025 股票简称:特力 A、特力B 公告编号: 2021-011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深圳东风汽车有限公司 25%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公司资产结构,降低管理风险,深圳市
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召开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深圳东风汽车有限公司 25%股权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出售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汽车工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称“汽车工贸”)之参股子公司深圳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称“深圳东风”)25%股权,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不再持有深圳东风股权。
根据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评估机构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鹏信资评报字[2020]
第 289 号),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8 月 31 日,深圳东风全部股权评
估价值为 41,996.20 万元,本公司持有的深圳东风 25%股权评估价值为 10,499.05 万元。本公司将以不低于资产评估价值的价格将深圳东风 25%的股权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出售,最终交易价格根据挂牌或拍卖情况确定,本公司将依据产权交易所相关规定,在完成标的股权的挂牌出售程序后,与受让方签订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本次股权出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股权出售采取在产权交易机构挂牌转让方式,交易受让
方尚未确定,公司将会根据股权出售的进展情况进行持续披露。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深圳东风汽车有限公司 25%股权
公司名称:深圳东风汽车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注册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锦绣中路 14 号深福保现代光学
厂区 C 栋第 5 层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刚
成立日期:1983 年 5 月 20 日
股权结构:汉成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50%,深圳市汽车工业贸
易有限公司持股 25%,东风特种商用车有限公司持股 25%。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环卫设备的销售;汽车销售(含国产小轿车);经营汽车配件;经济信息咨询;国内贸易;兴办实业;经营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汽车相关产品研发及技术咨询服务;城乡垃圾清扫保洁服务、城乡垃圾收集服务、城乡道路冲洗服务、城乡积雪清理服务、城乡垃圾运输服务(含垃圾中转站管理服务、其他城乡垃圾运输服务)、城乡泔水清运服务及其他城乡垃圾清运服务;市政设施管理服务;城乡垃圾分类服务、城乡垃圾焚烧服务、城乡垃圾填埋服务、城乡垃圾堆肥服务、城乡废弃食用油处理服务、餐饮垃圾和厨余垃圾处理服务、垃圾渗滤液处理服务及其他城乡垃圾处理服务;公共厕所管理服务、城乡排泄物清运服务、城乡排泄物收集处理服务;建筑物外墙清洗服务;城乡水域治理服务;城乡污水处理服务;江、湖治理服务;水库污染治理服务;环境保护与治理咨询服务;污水、污泥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对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的投资;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服务;环境卫生工程设计服务.
许可经营项目是:生产各种汽车;汽车修理;金属结构件加工;环卫设备制造、安装;汽车及零部件装卸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度/2019 年 2020 年度/2020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694,863,217.95 585,927,897.02
负债总额 526,574,211.04 410,690,064.04
应收账款 190,277,676.14 158,696,949.99
净资产 168,288,996.91 175,237,832.98
营业收入 502,332,144.96 399,893,712.73
营业利润 20,260,193.79 11,959,545.69
净利润 18,741,639.29 8,295,820.9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548,689.75 15,730,528.63
注:上述数据已经鹏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历史沿革:深圳东风前身为中国第二汽车制造厂深圳联合公司,系由深圳市南方机械工程有限公司(现“汽车工贸公司”)和中国第二汽车制造厂(现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出资成立。1983 年 4 月,深圳市南方机械工程有限公司与中国第二汽车制造厂签订《联合生产经营协议书》,联合经营中国第二汽车制造厂深圳联合公司并成立东风
汽车工业进出口联合公司,于 1983 年 5 月 10 日取得深圳市人民政府
的批复(深府函[1983]167 号),合作年限为 20 年。经多年间增资及股东内部股权调整,2012 年其注册资本变更为 10000 万元,股权结构为深圳市汽车工业贸易有限公司持股 25%,东风特种商用车有限公司持股 75%。2020 年 9 月,汉成能源收购了东风特商挂牌出售的深圳东风 50%股权,成为深圳东风最大股东,股权结构调整为汉成能源持股50%,汽车工贸持股 25%,东风特商持股 25%。
经查询,深圳东风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的定价
根据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评估机构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鹏信资评报字[2020]第 289 号),评估结论如下:
(一)评估结果
1.资产基础法结果
的评估结果如下:
总资产账面价值 60,737.87 万元,评估值 83,275.52 万元,评估
增值 22,537.65 万元,增值率 37.11%。总负债账面价值 45,627.36 万
元,评估值 41,279.32 万元,评估减值 4,348.04 万元,减值率 9.53%。
净资产账面价值 15,110.50 万元,评估值 41,996.20 万元,评估增值26,885.70 万元,增值率 177.93%。即: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深圳东
风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08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为:
41,996.20 万元。
2.收益法评估结果
采用收益法评估的深圳东风的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08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为 34,878.70 万元,相对其于评估基准日的
账面值 15,110.50 万元,增值 19,768.20 万元,增值率为 130.82%。
3.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所得评估结果的差异及其原因和评估结论的确定
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分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即将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的评估值加总减去负债评估值求得企业股东权益价值的方法。
收益法是从企业的未来获利能力角度出发,反映了企业各项资产的综合获利能力。这种获利能力是企业所有环境因素和内部条件共同作用的结果,通常包括宏观经济、政府控制以及资产、人力资源、无形资产等多种条件的影响。
由于被评估企业现有产能规模、管理水平及盈利状况等因素所体现的现金流测算出的价值无法客观体现被评估企业的实际价值,而资产基础法测算出的结果能体现深圳东风实际价值。故本次评估选择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深圳市汽车工业贸易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之行为所涉及的深圳东风股东全部权益的价值参考依据。
(二)评估结论
经综合分析,本次评估以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本评估报告之评估结论,即:深圳东风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08 月31 日的市场价值为:41,996.20 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亿壹仟玖佰玖拾
陆万贰仟元整。汽车工贸持有的深圳东风 25%股权评估价值为10,499.05 万元。本次交易将以上述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汽车工贸将以不低 10,499.05 万元的价格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的深圳东风 25%股权。
五、交易协议
公司本次股权出售采取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方式,交易受让方尚未确定,故相关交易协议的出售价格、支付方式及交易时间等尚未确定,后期涉及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签订及资产转让交付等事项,公司将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六、涉及本次出售的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事项。
七、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出售深圳东风 25%股权,有利于公司整合资源,优化公司资
产结构,降低管理风险。出售股权所得可以产生较高投资收益,对公司财务状况有一定的积极影响;同时可以回收现金,增加公司现金流,有利于公司集中资源进一步拓展转型业务,对公司实现战略转型起到积极作用。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深圳东风任何股权。
八、备查文件
1.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圳东风汽车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
3.深圳东风汽车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