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25、200025 股票简称:特力A、特力B 公告编号:2018-040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深圳市兴龙机械模具有限公司43%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特力”)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及201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深圳市兴龙机械模具有限公司43%股权的议案》,同意本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出售参股子公司深圳市兴龙机械模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龙公司”)43%的股权,挂牌价格不低于评估价值28,601.7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12月13日及2017年12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出售深圳市兴龙机械模具有限公司43%股权的公》(公告编号2017-095)、《201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103)。
现就本次股权转让的挂牌结果公告如下:
2018年3月26日,公司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兴龙公司43%的股权。至挂牌期满,根据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结果,深圳市润和联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和”)为本次资产转让的最终受让方,转让价格为28,667.00万元。润和已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缴交保证金人民币3,000万元。
2018年6月15日,公司与润和签订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合同》,以人民币28,667.00万元转让兴龙公司43%的股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已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润和联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72954093T
法定代表人:曾国科
注册资本: 5000万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8年03月11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北路22号招待所二楼204
股东情况:深圳市广新联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持股100%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润和联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价格
根据公开竞价结果,甲方将在深圳市兴龙机械模具有限公司中43%的权益以人民币(大写)贰亿捌仟陆佰陆拾柒万元【即:人民币(小写)28667万元】转让给乙方。
2、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乙方选择分期付款的,需提供甲方认可的等额有效担保(连带担保)并在收到竞得通知后,本合同签订之前与甲方先行签订担保协议。
乙方选择分期付款的,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付清含利息在内的所有款项。分期付款的,乙方应以未付款额为本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至款项付清之日止的标准,向甲方支付利息。首期款不得低于转让总价款的30%(含乙方缴交的竞价保证金)即人民币捌仟陆佰万零壹仟元(小写8600.1万元)。乙方应自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即2018年6月22日前)将前述首期款汇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即2018年12月14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不低于人民币陆仟零贰拾万柒佰元(小写6020.07万元)及利息(本期付款总和不得低于转让总价款的21%及截止付款日的利息总和)。剩余转让价款人民币壹亿肆仟零肆拾陆万捌仟叁佰元(小写14046.83万元)及利息,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即2019年6月14日前)支付完毕。
3、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并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报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此次资产转让不涉及人员安置及土地租赁等情况,兴龙公司的债权、债务及或有债权、债务随同标的产权一并转让,公司不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出售资产所得款项将用于公司业务发展。
五、出售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后,公司不再持有兴龙公司股权。本次资产转让对公司本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影响约为20,188万元。利润总额未考虑交易手续费影响,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数以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审计情况为准。因本次交易为公开挂牌转让,交易对方的履约能力公司无法准确判断,公司将根据收款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