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拟审议的以下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经审慎分析,我们认为: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我们就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听取了公司管理层的汇报,审核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变更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 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秦勇 杨华 张蔷薇
2021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