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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680: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日期:2021-11-20

688680: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1 年 11 月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1.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
      主体承诺的议案

  8. 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9.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10.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1.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2. 关于为公司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13. 关于预计公司 2022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4.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以及《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 分钟。


  六、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
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
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
人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
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三、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特别提醒:鉴于新型冠状病毒引发肺炎疫情防控需要,公司建议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尽量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参加现场会的,请务必保持个人体
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于参会时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1 月 26 日 10 点 00 分

 2、现场会议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龙东大道 3000 号 1 幢 A 楼 909
 室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 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 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议案

    1.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2.02 发行规模

  2.0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2.04 债券存续期限

  2.05 债券票面利率

  2.0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2.07 转股期限

  2.08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2.09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10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2.11 赎回条款

  2.12 回售条款

  2.13 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2.1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2.15 向现有股东配售的安排

  2.16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2.17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方式

  2.18 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2.19 担保事项

  2.20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3.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
      主体承诺的议案;

  8. 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9.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10.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1.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2. 关于为公司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13. 关于预计公司 2022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4.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会议表决结果和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分析、逐项自查,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科创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并表决。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二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具体如下: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二)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400.00万元(含100,400.00万元),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四)债券存续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五)债券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
的可转债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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