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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677:海泰新光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16

688677:海泰新光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677        证券简称:海泰新光        公告编号:2021-028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于2021 年10 月 15 日 9: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董事 7 人,实际参会董
事 7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安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郑安民先生继续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选举郑安民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续聘郑耀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继续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快速发展,续聘董事郑耀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续聘汪方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聘任汪方华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关于续聘汪方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续聘汪方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关于续聘汪方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续聘汪方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关于续聘辜长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续聘辜长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关于续聘王昌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续聘王昌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决定由郑安民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成员为张自力、郑耀。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决定由黄杰刚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成员为崔军、李忠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决定由崔军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成员为张自力、蒋永祥。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决定由张自力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成员为黄杰刚、郑耀。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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