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96 证券简称:正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4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1 月 2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春永路 55 号正帆科技大厦四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4
普通股股东人数 1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113,884,582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13,884,58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44.3994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4.3994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 YU DONG LEI(俞东雷)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虞文颖女士现场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113,884,377 99.9998 205 0.0002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113,884,377 99.9998 205 0.0002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拟向史可成先生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113,884,377 99.9998 205 0.0002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113,884,377 99.9998 205 0.0002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比例 票 比例 票 比例
序 票数 (%) 数 (%) 数 (%)
号
1 《关于公司 16,850,516 99.9988 205 0.0012 0 0.0000
<2021 年第二
期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16,850,516 99.9988 205 0.0012 0 0.0000
<2021 年第二
期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
办 法 > 的 议
案》
3 《关于拟向 16,850,516 99.9988 205 0.0012 0 0.0000
史可成先生
授予股票期
权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2、3、4 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2、3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李强、齐鹏帅。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