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33 证券简称:上声电子 公告编号:2021-013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
于安永华明已为公司连续四年(2017 年-2020 年)财务报表提供审计服务,公司董事会认为在一段适当的时间内轮换审计师是良好的公司治理惯例,经公司董事会对多家具有资质的审计机构进行考评,提议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安永华明进行了沟通,安永华明知悉该事项并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5)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6)截止2020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人,注册会计师 1,75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00 人。
(7)信永中和 2019 年度业务收入为 27.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为 19.0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6.24 亿元。2019 年度,信永中
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00 家,收费总额 3.47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达 17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累计赔偿限额。2019 年底信永中和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达 1.5 亿元。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受
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0 次。信永中和的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
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9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共涉及 17 名
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信永中和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亦不影响对本公司的审计质量。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玉虎先生,2003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相关审计业务,2013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从 2021 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超过 8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跃华先生,201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相关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从 2021 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亮先生,200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从2021 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8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拟聘任的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公司财务审计费用合计拟 110 万元(不包括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不超过 126 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数、工作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最终审计费用须经公司 2020 年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公司提供4年审计服务,2020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安永华明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安永华明已为公司连续四年(2017 年-2020 年)财务报表提供审计服务,公司董事会认为在一段适当的时间内轮换审计师是良好的公司治理惯例,经公司董事会认真审核综合考评,提议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董事会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公司前期已向多家具有较强资质的审计机构进行了询价,包括原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董事会对报价的多家审计机构从资质、服务、价格等方面进行考评,审议确定了信永中和为公司拟聘任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聘请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等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共同认为公司拟不再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分所,拟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年度审计工作的需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有足够的独立性、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公司本次不再续聘原审计机构及改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聘请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