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33 证券简称:上声电子 公告编号:2023-062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执行经理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公司执行经理退休离任的情况说明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声电子”)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执行经理吴钰伟先生、柏光美女士因达到退休年龄,辞任公司执行经理职务的报告,吴钰伟先生、柏光美女士离任后将由公司聘任为高级顾问,其原有职务的退出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与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吴钰伟先生、柏光美女士辞任执行经理的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吴钰伟先生、柏光美女士在担任公司执行经理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吴钰伟先生、柏光美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其他说明
截止目前,吴钰伟先生、柏光美女士通过苏州上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均间接持有公司 2,219,994 股股份、均直接持有其作为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公司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40,000 股。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按照国家法规及公司规定正常退休(含退休后返聘到公司任职或以其他形式继续为公司提供劳动服务),遵守保密义务且未出现任何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继续有效并仍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办理归属。吴钰伟先生、柏光美女士离任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后将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中关于董监高离任后有关股份管理等相关规定及继续遵守其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相关承诺。
特此公告。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