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33 证券简称:上声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7债券代码:118037 债券简称:上声转债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董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5)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6)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 人,
注册会计师 1,6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 人。
(7)信永中和 2022 年度业务收入为 39.35 亿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为 29.34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89 亿元。2022 年度,信永
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66 家,收费总额 4.62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
和纪律处分 0 次。3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跃华先生,201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2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王亮先生,200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从 2021 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8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谢亮红女士,202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2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 1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拟聘任的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而定。公司 2023 年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8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15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30 万元)。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将由双方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信永中和2024 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0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