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15 证券简称:诺禾致源 公告编号:2023-005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8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公司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全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均为自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该项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
鉴于前述决议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为保证
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的进行,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有关全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以下简称“本次延期事项”)。本次延期事项中,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不涉及调整本次发行方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有关全部具体事宜的其它内容。
本次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有利于保证公司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内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