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9 证券简称:长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8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2,608,980 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859.70 万股,占公司 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
本总额 28,256.86 万股的 3.04%。其中,首次授予 799.70 万股,占激励计划公
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83%,首次授予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93.02%;预留部分授予 60 万股,占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21%,预留部分授予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6.98%。
3、授予价格(调整后):13.61 元/股。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 113 人,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5、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33%
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33%
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34%
止
6、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为 2020-2022 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 2019 年净利润为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净利润值定比 2019 年净利润基数的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指标的完成程度核算归属比例。
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的考核目标对应的归属批次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净利润增长率(A)
(首次授予)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0 20% 15%
第二个归属期 2021 40% 25%
第三个归属期 2022 80% 50%
指标 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A≥Am 100%
净利润增长率(A) An≤A
A
注:1、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所载公司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2、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3)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D、E 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评级 A B C D E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100% 80% 5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 年 9 月 1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32),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潘岩平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 年 9 月 19 日至 2020 年 9 月 28 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
象提出的异议。2020年9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0-036)。
4、2020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 2020 年
10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37)。
5、2020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 年 9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价格)由 13.71 元/股调整为 13.61 元/股;董事会、监事会认为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20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799.70 万股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 9 月 2 日向激励对象授予 60.00 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授予后限制性股票
(调整后) 剩余数量
2020 年 11 月 11 日 13.61 元/股 799.70 万股 113 人 60.00 万股
2021 年 9 月 2 日 13.61 元/股 60.00 万股 18 人 0 股
(四)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激励计划各批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第一个归属期进入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0
年 11 月 11 日,因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起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限为 2021 年 11 月 12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1 日。
2、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