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66 证券简称:泽璟制药 公告编号:2022-014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及核心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
投资价值的认可,拟自 2022 年 3 月 3 日起的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88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370 万元。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的名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总经理ZELIN SHENG(盛泽林)先生,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常务副总经理陆惠萍女士,董事、副总经理 JISHENG WU(吴济生)先生,副总经理吕彬华先生,副总经理 JUNLI ZHANG(张均利)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高青平女士,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黄刚先生,市场营销副总裁丁伟先生,药物开发和注册策略执行副总裁彭健先生。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增持主体持股情况如下:
序 姓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号
1 ZELIN SHENG 直接持有公司 49,636,620 股股份,通过昆 20.73%
(盛泽林) 山璟奥间接持有公司 110,010 股股份
直接持有公司 12,565,440 股股份,通过宁
2 陆惠萍 波泽奥、宁波璟晨间接持有公司 1,478,233 5.85%
股股份
3 JISHENG WU 通过昆山璟奥间接持有公司 943,888 股股 0.39%
(吴济生) 份
4 吕彬华 通过昆山璟奥、宁波泽奥合计间接持有公 1.68%
司 4,025,885 股股份
5 JUNLI ZHANG 未持股 -
(张均利)
6 高青平 通过宁波泽奥、昆山璟奥、宁波璟晨间接 2.20%
持有公司 5,286,775 股股份
7 黄刚 通过宁波泽奥间接持有公司 897,567 股股 0.37%
份
8 丁伟 通过宁波璟晨间接持有公司1,214,349股股 0.51%
份
9 彭健 未持股 -
注:1、昆山璟奥指“昆山璟奥医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璟晨指“宁波璟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泽奥指“宁波泽奥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 ZELIN SHENG(盛泽林)先生及陆惠萍女士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合计控制发行人 8,432.1360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35.13%,其中包括昆山璟奥、宁波璟晨、宁波泽奥的股份。
(三)本公告披露之前 12 个月内,上述增持主体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振投资者信心,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支持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拟增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及股份种类
增持主体本次拟增持公司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88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370 万元。增持股份种类系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其中:
ZELIN SHENG(盛泽林)先生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且不超
过人民币 1,100 万元;
陆惠萍女士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50 万元;
JISHENG WU(吴济生)先生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 万元且不超过人
民币 150 万元;
吕彬华先生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50 万元;
JUNLI ZHANG(张均利)先生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 万元且不超过
人民币 150 万元;
高青平女士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50 万元;
黄刚先生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8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20 万元;
丁伟先生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50 万元;
彭健先生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50 万元。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增持计划未设置增持股份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增持。
(四)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拟自 2022 年 3 月 3 日起的 6 个月内完成。增持计划
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期限可予以顺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增持主体拟通过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
响。
(二)增持主体在本次实施增持计划的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