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帕瓦股份 股票代码:688184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Power New Energy Co.,Ltd.
(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鸿程路 92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2022 年 9 月 16 日
特别提示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帕瓦股份”、“本公司”、“发行人”或“公司”)股票将于2022年9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 公 司 提 醒 广 大 投 资 者 认 真 阅 读 刊 载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相同。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提醒投资者充分了解交易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如下:(一)科创板股票交易风险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44%、跌幅限制比例为36%,次交易日开始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的涨跌幅比例为20%,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科创板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更加剧烈的风险。
(二)市盈率处于较高水平的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截至2022年9月2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9.25倍。本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51.88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62.6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70.2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83.5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93.6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公司本次发行后摊薄的市盈率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未来可能存在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三)流通股数较少的风险
上市初期,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12个月至36个月,保荐机构跟投股份锁定期为24个月,除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之外的其他战略配售投资者本次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6个月。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数为13,437.8228万股,其中本次新股上市初期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数量为2,721.3962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数的20.25%。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的风险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以下所述“报告期”指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
(一)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
比例分别为 88.93%、96.39%和 89.89%。其中,公司来源于杉杉能源和厦钨新能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75.99%、74.35%和 76.09%,主要客户集中度高。若未来杉杉能源、厦钨新能因下游客户需求变更出现技术路线变更、产品结构调整、新增或更换供应商等情况,降低对公司的采购需求,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公司产品结构较为单一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专注于 NCM 三元前驱体,尤其是单晶型中高镍三元前驱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目前产品结构较为单一,对下游技术路线变更、市场容量变化等不确定因素所引起的风险承受能力较弱。一旦未来单晶型 NCM 三元前驱体的市场需求不及预期,公司的生产经营将受到不利影响。此外,行业内产品逐渐呈现高镍化的趋势,公司 NCM6 系、7 系、8 系产品销售占比较小,公司NCM8 系产品商业化时间相对较晚,若未来公司无法满足客户对于高镍化产品的需求,公司的生产经营将受到不利影响。
(三)技术路线变动的风险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为新能源动力汽车的核心部件之一,目前三元锂离子电池和磷酸铁锂电池是主流动力锂电池。近年来,磷酸铁锂电池的长电芯方案、无模组技术(CTP)、刀片电池等应用技术进步速度较快,其能量密度可以满足续航里程较低的新能源汽车需求。锂离子电池的不同技术路线的竞争预期将长期继续。同时,氢燃料电池、钠离子电池、磷酸铁锰锂电池等新技术路线未来也可能对传统技术路线形成冲击。若公司技术研发方向无法契合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与持续盈利能力将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四)公司产品销售结构与主要客户采购结构、行业出货结构存在一定差异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三元前驱体产品销售集中度较高,2021 年度 NCM5 系产品
销售收入占比为 83.56%。在行业内产品逐渐呈现高镍化的趋势下,公司产品销售结构与主要客户三元前驱体采购量分布和行业细分产品出货量分布存在一定差异。若未来公司主要客户或下游行业产品结构发生进一步变化,且公司无法顺应客户、市场的需求开发具有竞争力的对应产品,公司的生产经营将受到不利影响。
(五)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三元前驱体作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的核心部件,新进入者不断通过直接投资、产业转型或收购兼并等方式参与竞争。目前行业上游原材料供应商与下游正极材料制造厂商亦纷纷向三元前驱体方向发展,使得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三元前驱体领域呈现单晶化、高镍化和低钴化的技术趋势,涉及三元前驱体及正极材料生产的企业目前纷纷大量规划扩建新产能以满足下游需求。2020年度公司在国内三元前驱体企业中市场份额排名第九,相较于头部三元前驱体企业,公司市场地位不高。如果未来三元前驱体市场需求增长不及预期,行业参与者不断增加,则行业竞争可能加剧,对公司未来的市场份额、业务发展与盈利能力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六)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90.66%、90.02%和 91.07%,直接材料为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公司主要产品三元前驱体采用“主要原料成本+加工费”的定价模式,产品价格随原材料价格波动而变化;报告期内,公司固定价格方式结算的收入比例较高,分别为 100.00%、97.47%、70.56%。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主要原材料包括硫酸镍、硫酸钴、硫酸锰等大宗商品,其中钴矿主要位于国外,金属钴主要依赖国外进口,价格波动较大。受有关大宗商品价格变动及市场供需情况的影响,硫酸镍和硫酸锰的采购价格也会出现一定波动。报告期内,公司通过预付款结算、签订框架合同等方式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采购价格。如果市场发生主要原材料供应短缺、价格大幅上升的情况,亦或公司无法通过预付款结算、签订框架合同等方式持续性获得采购价格优惠,导致公司无法及时采购生产所需的原材料或只能以较高的价格采购原材料,将会导致公司出现生产成本上升、产品价格未能及时与产品成本同步变动以及毛利率下降的情形;同时,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的上升会提高公司产品价格以及下游客户对公司三元前驱体的采购成本,可能导致下游客户三元正极材料销售价格上升、产品竞争力下降以及市场扩张不及预期,进而导致下游客户减少对公司的采购,公司的生产经营与盈利能力将受到不利影响。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情况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于2022年7月2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2〕1637 号)《关于同意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255 号)批准,本公司发行的
A 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A 股股本为 13,437.8228 万股(每
股面值 1.00 元),其中 2,721.3962 万股于 2022 年 9 月 19 日起上市交易。证券
简称为“帕瓦股份”,证券代码为“688184”。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二)上市时间:2022 年 9 月 19 日
(三)股票简称:帕瓦股份,股票扩位简称:帕瓦股份
(四)股票代码:688184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13,437.8228 万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3,359.4557 万股,均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2,721.3962 万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10,716.4266 万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515.3490 万股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兆远投资、展诚建设、张宝、王宝良、姚挺限售期为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湖州全美、深圳慧悦 、诸暨高层次人才、智汇润鑫、共青城泰复、汇毅芯源壹号、汇毅芯源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