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33 证券简称:泰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9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
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股东苏州钟鼎五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钟鼎五
号”)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钟鼎五号青蓝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钟鼎青蓝”)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827,84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6432%。
其中3,127,875股已于2021年11月1日起上市流通,占公司总股本的4.1022%。
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钟鼎五号、钟鼎青蓝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合计不超过 3,127,875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4.1022%。其中,通过
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
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
交易方式进行减持,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
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钟鼎五号,及其一 5%以上非第一 IPO 前 取 得 :
5,827,841 7.6432%
致行动人钟鼎青蓝 大股东 5,827,841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第一组 钟鼎五号,及其 5,827,841 7.6432% 钟鼎五号和钟鼎青蓝的执行事务合
一致行动人钟鼎 伙人均为上海鼎迎投资管理中心
青蓝 (有限合伙)。
合计 5,827,841 7.6432% 其中合计 3,127,875 股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上市流通,占公司总股本
的 4.1022%。
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 减持合 拟减持 拟减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股东名称 数量 减持方式 理价格 股份来 持原
持比例 持期间
(股) 区间 源 因
钟鼎五号, 不超过: 不超 竞价交易减 2021/12/7 按市场 IPO 前 自身
及其一致行 3,127,875 过: 持,不超过: ~2022/6/6 价格 取得的 资金
动人钟鼎青 股 4.1022 1,524,979 股 股份 需求
蓝 % 大宗交易减
持,不超过:
3,049,958 股
备注:
1、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
项,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钟鼎五号、钟鼎青蓝承诺:
(1)本企业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份;
(2)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本企业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本人/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安排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3)本企业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本企业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开展经营的需要,审慎制定减持计划,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4)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若本企业减持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本企业承诺:截至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本企业投资期限不满 36 个月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截至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
日,本企业投资期限在 36 个月以上但不满 48 个月的,在任意连续 60 日内减持
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截至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本
企业投资期限在 48 个月以上但不满 60 个月的,在任意连续 30 日内减持股份的
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若本企业减持采用大宗交易方式的,本企业承诺:截至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本企业投资期限不满 36 个月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截至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本企业投资期限在 36 个月以上但不满 48 个月的,在任意连续 6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截至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上市日,本企业投资期限在 48 个月以上但不满 60 个月的,在任意连续 3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若本企业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
(5)本企业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首次减持交易提前十五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且将依法及时、准确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企业若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且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告相关情况,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若未按照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
方式和赔偿金额依法赔偿的,自赔偿责任成立之日至赔偿承诺履行完毕不得在
公司处领取薪酬或股东分红(如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需要进行的减持,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股东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公司股东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减持计划实施后,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