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59 证券简称:华锐精密 公告编号:2021-048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以专人、邮寄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
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肖旭凯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方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株洲华锐精密工具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经过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正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公司
在后续审查业务时发现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中新租赁准则相关会计处理方式存在 差错和疏漏,现对相关数据进行更正补记。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正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预案的议案》
经公司自查,发现《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预案》中所引用的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中的数据因新租赁准则相关会 计处理方式存在差错和疏漏,故对其进行修正,并修正其他相关内容。详见《株
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
稿)》。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正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经公司自查,发现《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中所引用的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中的数据因新租赁准则相关会计处理方式存在差错和疏漏,故对其进行修正。详见《株洲华锐精密工具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及《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
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
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
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决议。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