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56 证券简称:莱伯泰科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莱伯泰科
股票代码:688056
信息披露义务人:WI HARPER FUND VII HONG KONG LIMITED
住所:UNIT 2003, 20/F., MILLENNIUM CITY 3, 370 KWUN TONG ROAD,
KOWLOON, HONG KONG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体北路甲二号盈科中心 A 座 806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1 年 11 月 11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9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3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上市公司、公司、莱 指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伯泰科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WI HARPER FUND VII HONG KONG LIMITED,简称 WI
HARPER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准则 15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导致信息披露义
务人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减少至 5.00%以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WI HARPER FUND VII HONG KONG LIMITED
注册地 UNIT 2003, 20/F., MILLENNIUM CITY 3, 370 KWUN TONG ROAD,
KOWLOON, HONG KONG
董事 PETE YEAU-HWAN LIU、CHIUNG-YU CHIEN、KIN SZE LAW
已发行并缴 10,000 港元
足股本
注册号 1354979
公司类型 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风险投资
成立日期 2009 年 7 月 24 日
股东名称及 WI HARPER FUND VII LP:100%
持股比例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工体北路甲二号盈科中心 A 座 80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表所示: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职务
或地区的居留权
PETE YEAU-HWAN LIU 男 美国 美国 否 董事
CHIUNG-YU CHIEN 女 中国台湾 中国台湾 否 董事
KIN SZE LAW 女 美国 美国 否 董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
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而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 日披露了《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安排,自本减持公告之日起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 2,0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 670,000 股,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
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 1,340,000 股,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实施,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2%。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计划将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累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355,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3%。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及股票价格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进一步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持有的股份。若今后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70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3%。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349,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0 日期间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数量共计355,100 股,占莱伯泰科总股本的 0.53%。具体明细如下:
减持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数量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减持比例
方式 (元/股) (股)
WI 集中竞价 2021/10/12 38.85-52.40 355,100 0.53%
HARPER –
2021/11/10
本次权益变动后,WI HARPER 持有莱伯泰科股份 3,349,900 股,占莱伯泰
科总股本的 4.9999%,不再是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 WI HARPER持有莱伯泰科股份变化情况如下表:
股东名称 股份种类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WI HARPER 人民币普通 3,705,000 5.53% 3,349,900 4.9999%
股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WI HARPER FUND VII HONG KONG LIMITED
(盖章)
授权代表:
于晓峰
日期:2021 年 11 月 11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