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零二三年三月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全体董事签字:
蔡昌蔚 陈雄斌 章敏
金孝奇 陈学军 张孝明
倪丹飚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字:
宋晓 王 伟 游秀明
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郭诗斌 何忠道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 录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
全体董事声明 ...... 2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
目 录 ...... 8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1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1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11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11
(三)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11
(四)股份登记情况 ...... 13
(五)限售期安排 ...... 13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3
三、发行对象情况介绍 ......20
(一)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 20
(二)发行对象情况介绍...... 20
(三)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29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 29
(五)发行对象备案事项核查...... 29
四、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30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30
(二)公司律师 ...... 31
(三)审计机构 ...... 31
(四)验资机构 ...... 31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 33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33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33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34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35
(一)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35
(二)资产结构的变化情况...... 35
(三)业务结构变化情况...... 35
(四)公司治理变动情况...... 35
(五)高管人员结构变动情况...... 36
(六)科研人员结构变动情况...... 36
(七)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变动情况...... 36
第三节 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的意见 ...... 37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37
二、公司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37
第四节 中介机构声明 ...... 38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39
公司律师声明...... 40
审计机构声明...... 41
验资机构声明...... 42
第五节 备查文件 ...... 44
一、备查文件目录 ...... 44
二、备查文件存放地点 ......44
在本文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 指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瀚川智能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 指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面值为 1.00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对象发行 的行为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指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公司章程》 指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定价基准日 指 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即 2023 年 3 月 10
日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董事会 指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国泰君安、保荐机构(主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商)
公司律师 指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 指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发行人已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规定的决策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1、2022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系列议案。
2、 2022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系列议案。
3、2022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系列议案。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1、2022年10月26日,公司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通过的通知。
2、2023年1月17日,公司公告获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1号)。
(三)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云古湛卢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蒋海东、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纯达定增精选十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UBSAG、宁波宏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宏阳专项基金二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海南躬行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22L-CT001沪)、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管-广州农商行-华泰资产价值优选资 产管理产品)、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大连海融高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泰康资产悦泰增享资产管理产品、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沈锐进、湖南轻盐创 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3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共计18家发行对象。上市 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23年3月15日向上述发行对象发出《缴款通知 书》。截至2023年3月17日17时止,上述发行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国泰君安 的发行专用账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缴付申购款的实收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3月23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215Z0016号《向特 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资金到位情况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止2023年3月17日 17:00,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获配投资者缴存款的账户收到瀚川智能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3,089,944.69元。
2023年3月20日,国泰君安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保荐与承销费后的余额划转 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215Z0017 号《验资
报告》。根据该报告,发行人此次发售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 16,401,479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58.1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953,089,944.69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39,998,210.25 元,其中增加股本 16,401,479 元,增加资本公积 923,596,731.25
元。
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发生的发行费用为 13,091,734.44 元(不含税),明细如
下:
序号 费用明细 含税金额(元) 不含税金额(元)
1 承销及保荐费用 11,102,753.42 10,474,295.68
2 审计及验资费用 1,000,000.00 943,396.23
3 律师费用 500,000.00 471,698.11
4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 720,000.00 679,245.28
披露费用
5 印花税 234,999.55 234,999.55
6 股权登记费及其他 304,401.48 288,099.59
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