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Leader Harmonious Drive Systems Co., Ltd.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木胥西路 19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 3,010.42 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2020 年 8 月 19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易所和板块
发行后总股本 12,041.67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商)
招股意向书签署 2020 年 8 月 11 日
日期
重大事项提示
发行人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本公司本次发行的以下事项和风险,并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风险因素”一节全部内容。
一、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并特
别提醒投资者关注以下风险:
(一)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鉴于高端装备行业的重要战略地位,工业机器人及其核心部件具备良好的市场前景,世界各主要工业国家都投入了大量精力和资源进行相关产品的开发,我国目前也存在一批企业正在从事精密减速器的研发和生产。国际行业巨头凭借自身的底蕴积累具有较强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在谐波减速器领域长期处于垄断地位,可能针对追赶者采取更激进的竞争策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以及知名度的提高,国际行业巨头可能会对公司采取更具针对性的竞争措施,公司可能会面临国际行业巨头更大的竞争压力。
此外,虽然本行业的进入门槛较高,公司已拥有业内领先优势,但若不能保持技术优势、持续研发优势、大规模生产能力优势、品牌影响力,部分竞争对手的进入仍将对公司的行业地位造成潜在威胁。因此,未来公司可能会面临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
(二)下游行业发展不及预期带来的经营风险
公司核心产品是精密谐波减速器,其最大的下游应用领域为工业机器人。近年来,工业机器人行业快速发展,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2016 年-2018 年中国工业机器人产量分别为 7.24 万台、13.11 万台、14.76 万台,复合增长率达
到 42.80%。但是从 2018 年四季度开始,受下游汽车和 3C 电子等行业增速放缓
影响,国内工业机器人的产销量出现下滑,以 2018 年四季度为例,国内工业机器人产量仅 3.27 万台,同比增速近三年来首次为负,为-2.14%。受此影响,公
司 2018 年四季度营业收入为 3,086.90 万元,占全年收入的 14.07%,公司 2019
年度营业收入为 18,590.10 万元,同比下滑 15.32%,净利润为 5,775.58 万元,同
比下滑 9.75%。随着国家宏观调控的实施,下游制造业有所复苏,其对工业机器人的需求也逐渐恢复,国内工业机器人产量从 2019 年 10 月起同比增长。截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公司谐波减速器产品尚未交货的在手订单数量为 4.34 万台。
2020 年 1-4 月,公司谐波减速器新增订单 3.76 万台,相较上年同期 2.81 万台有
所回升。
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受到宏观经济、产业政策、下游行业投资周期、市场竞争、技术研发、市场拓展等多个方面的影响。虽然公司订单数量有一定程度的回升,如果未来汽车和 3C 电子等工业机器人下游行业需求再度低迷或增速停滞、工业机器人应用领域不能持续扩大,则作为其核心零部件的谐波减速器需求量降低,将导致公司业务量出现下滑,公司将面临下游行业发展不及预期带来的经营风险。
(三)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47.08%、48.83%和 49.37%,处于较高
水平。未来,公司可能由于市场环境变化、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原辅材料价格波动、用工成本上升、较高毛利业务的收入金额或占比下降等不利因素而导致综合毛利率水平下降,从而可能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较大影响。
(四)产品销售价格下降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谐波减速器的平均销售单价分别为 1,922.79 元/
台、1,885.13 元/台、1,631.95 元/台,呈现下降趋势。公司谐波减速器产品整体单位价格下降的原因一方面是产品结构中小型谐波减速器占比上升,另一方面
是公司结合下游需求、市场情况调整了产品零售价格。如果未来主要产品的销
售价格继续下降,但产品成本不能保持同步下降,将会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
响。
(五)公司机电一体化发展不及预期对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带来的风险
2019 年由于下游机器人行业市场需求出现暂时性低迷,谐波减速器行业整
体受到不利影响,公司谐波减速器产能利用率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为了迎合了下游行业客户的市场需求,让下游制造商更加专注于其机器人应用场景的开发,促进下游行业使用效率的提高和生产成本的降低,国内外领跑企业纷纷开发一体化模块,使得谐波减速器行业向机电一体化、模块化方向发展。在这种趋势下,公司也已研发设计出机电一体化减速模组产品,将伺服系统、谐波减速器、传感器集成模块,为客户提供更为标准化的解决方案。但目前公司机电一体化产品仍处于起步阶段,2018 年、2019 年实现收入分别仅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 0.47%,1.47%,公司未来实现规模化生产仍存在不确定性,若未来机电一体化业务发展不及预期,可能对公司经营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六)公司与主要经销商苏州东茂的合作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采用直销与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公司主要经销商为苏州东茂,其实际控制人陈正东为持有公司 0.8%股份的股东。发行人与苏州东茂在报告期内的交易金额分别为 4,960.37 万元、5,014.21 万元、2,380.72 万元,占公司各年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28.23%、22.84%、12.81%。通过与苏州东茂开展合作,公司能够有效利用苏州东茂渠道资源,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扩大产品销售及市场覆盖范围,但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合作风险。
1、客户开发受限风险
发行人与苏州东茂于 2015 年 3 月、2020 年 3 月分别签订了《产品合作协议
书》,协议有效期限均为 5 年,上述协议在订货、交货、验货、货款支付、协议解除及争议解决等方面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
为了保护双方权益,双方在协议中就市场开拓事项作出如下约定:(1)公司禁止给苏州东茂下游客户直接报价,或直接与苏州东茂下游客户签订合同及供应产品;(2)若有苏州东茂下游客户向公司询价,公司须转告客户让其向苏州东茂订购;(3)公司不得支持其他经销商或其他途径向苏州东茂下游客户报价及销售产品;(4)对于苏州东茂下游客户正在询问的相同机型,公司应予以查实,通报苏州东茂,得到苏州东茂同意方可报价。基于上述约定,公司不得在未经苏州东
茂允许的情况下开发苏州东茂下游客户,公司客户开发受到一定限制。随着公司市场占有率的提升,上述限制可能会对公司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2、与苏州东茂停止合作的风险
与苏州东茂开展合作,在提升公司市场推广能力的同时,也带来了公司与苏州东茂停止合作从而影响经营业绩的风险。如果未来苏州东茂出现经营业绩下滑、法律纠纷、违法违规等情形,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公司与苏州东茂之间的良好合作不能持续,将造成公司与经销模式下客户合作减少,使得公司销售收入下降,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负面影响。
(七)存货余额较高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7,852.40 万元、12,375.47 万元和
13,744.99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2.13%、27.13%和 29.96%。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呈逐年上升趋势,其中存货构成主要以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和库存商品为主。存货余额维持在较高水平,一方面占用发行人大量营运资金,降低了资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若在生产及交付过程中,出现客户要求进行设计变更而导致产品成本大幅增加,或因客户需求变化而发生订单取消、客户退货的情形,可能导致存货发生减值的风险,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八)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风险
2020 年初,全球发生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此次疫情对公司正常的生
产经营产生了不利影响,主要体现在:疫情期间,公司响应当地政府的延迟复工政策,推迟了员工返岗时间;按规定复工后,受各地防疫措施的限制,部分员工无法按时返岗,公司物流配送周期受交通管控影响也有所延长。同时,公司供应
商及客户受到疫情影响复工时间亦有所延迟。截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我国的社
会生产生活已基本恢复正常,国内下游客户实现复工复产,本年新增境内订单2.81 万台,相较上年同期 1.87 万台有所上升。公司境外的波减速器客户主要位于丹麦、瑞士和韩国,其在手订单可以继续履行并正常发货,本年新增境外客户减速器订单 0.95 万台,与去年同期 0.86 万台相比差异较小。但是由于国外疫情防控趋势尚不明朗,国外客户向公司采购情况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上述情形可能
对公司的短期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具体影响程度取决于疫情防控的进展情况、持续时间以及各国防控政策的实施情况。2020 年 1-4 月,公司实现谐波减速器销售收入 3,634.41 万元,与上年同期基本一致。鉴于本次疫情是系统性事件,并不影响公司的行业地位;同时,公司积极采取并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以保障生产
顺利进行,公司已于 2020 年 2 月 10 日复工。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员
工复工比例超过 95%,生产经营活动有序进行。
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一)2020 年半年度财务信息及审计截止日后经营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