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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017 科创 绿的谐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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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的谐波: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09


证券代码:688017        证券简称:绿的谐波        公告编号:2025-006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结果暨

                  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14,448,867 股

  2、发行价格:97.80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413,099,192.60 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402,038,253.77 元
   预计上市时间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的谐波”)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 14,448,867 股已于 2025 年 1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
  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
  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将按《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14,448,867 股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仍为左昱昱、左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公司将持续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业务健康稳定发展。
一、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和 2022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即
有效期为 2022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4 日。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和 2023 年 10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延长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公司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延长至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 12 个月,即有效期延
长至 2024 年 10 月 22 日。除延长决议有效期外,本次发行的其他方案保持不变。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和 2024 年 10 月 1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延长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公司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同意注册批复规定的有效期截止日
(即 2025 年 6 月 27 日)。除延长决议有效期外,本次发行的其他方案保持不
变。

  2024 年 11 月 15 日,公司董事长作为董事会授权人士决定于《苏州绿的谐
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中将原定“发行股数上限不超 50,575,014 股”调整为“发行股数上限不超过 18,0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上限保持不变。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报送了相关事
项的会后事项承诺函;2024 年 11 月 22 日,会后事项报送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

  2024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基于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及授权,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相关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经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如果有效申购不足,可以决定是否启动追加认购及相关程序。

  (二)监管部门的审核流程

  2023 年 7 月 6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苏州绿的谐波传
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公司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

  2024 年 6 月 28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08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2、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14,448,867 股,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发行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有关规定,满足《关于同意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08 号)的相关要求,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与承销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 1,800 万股上限的70%。

  3、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4 年 12 月 12 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
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不低于 97.80 元/股。

  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公司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追加认购邀请书》中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票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97.80 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00%。本次发行价格的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本次交易经审议通过的《发行与承销方案》。

  4、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13,099,192.6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1,060,938.83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02,038,253.77 元。
  5、保荐人及联席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中信证券、中金公司、国泰君安证券合称“联席主承销商”)。

  (四)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 12 月 23 日出具的《验资
报告》(天衡验字(2024)00114 号),本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97.80 元,发
行数量 14,448,867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13,099,192.60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19 日止,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白家庄支行开立的账户为 350645001218 的人民币账户已收到绿的谐波本次发行认购资金人民币 1,413,099,192.6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413,099,192.60 元扣除本次支付的含税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 8,478,595.16 元和持续督导费人民币 200,000.00 元后的余额为人
民币 1,404,420,597.44 元,已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存入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 12 月 23 日出具的《验资
报告》(天衡验字(2024)00118 号),截至 2024 年 12 月 20 日,绿的谐波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4,448,867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7.8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1,413,099,192.6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1,060,938.83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02,038,253.77
元 , 其 中 增 加 股 本 人 民 币 14,448,867.00 元 , 增 加 资 本 公 积 人 民 币
1,387,589,386.77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3,212,735.00 元、累计股
本为人民币 183,212,735.00 元。

  2、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 14,448,867 股已于 2025 年 1 月 6 日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普通股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五)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授权,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