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3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于 2022 年 7 月 25 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 名,实到董事 8 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之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决定将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 12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若在此有效期内发行人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则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变更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 12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22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决定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期限自“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若在此有效期内发行人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则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变更为“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之募集资金规模及投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决定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规模及投向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原内容: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6,8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锂电正极材料扩产项目 591,519.32 348,900.00
1.1 仙桃一期年产 10 万吨 442,352.43 224,200.00
锂电正极材料项目
1.2 遵义 2-2 期年产 3.4 万吨 70,000.00 50,000.00
锂电正极材料项目
1.3 韩国忠州 1-2 期年产 1.5 万吨 79,166.89 74,700.00
锂电正极材料项目
2 2025 动力型锂电材料综合基地 194,526.00 49,300.00
(一期)项目
3 锂电工程装备一期项目 43,187.00 26,6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82,000.00 182,000.00
合 计 1,011,232.32 606,800.00
调整后的内容为: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42,8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
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锂电正极材料扩产项目 591,519.32 348,900.00
1.1 仙桃一期年产 10 万吨 442,352.43 224,200.00
锂电正极材料项目
1.2 遵义 2-2 期年产 3.4 万吨 70,000.00 50,000.00
锂电正极材料项目
1.3 韩国忠州 1-2 期年产 1.5 万吨 79,166.89 74,700.00
锂电正极材料项目
2 2025 动力型锂电材料综合基地 194,526.00 49,300.00
(一期)项目
3 锂电工程装备一期项目 43,187.00 26,6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18,000.00 118,000.00
合 计 947,232.32 542,800.00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次发行方案修改的具体情况,公司对本次发行预案进行了修订,并编制了《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次发行方案修改的具体情况,公司对本次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进行了修订,并编制了《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关于<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次发行方案修改的具体情况,公司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了修订,并编制了《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关于<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次发行方案修改的具体情况,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进行了修订,并编制了《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次发行方案修改的具体情况,公司拟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2 年 8 月 10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本次会议中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容百新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