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1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
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和价格
1、发行数量:31,681,102股
2、发行价格:42.11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334,091,205.22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324,904,282.26元
预计上市时间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2022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31,681,102 股已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在其限售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将按《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交所” )的有关规定执行。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31,681,102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 484,268,287 股 (发行完成后)的 6.54%。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上海容百新能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仍为白厚善先生。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监管部门审核过程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2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2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2 年 7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之募集资金规模及投向的议案》《关于<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2 年 8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之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和《关于调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3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长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之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
2023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
长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之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
2、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过程
2022 年 7 月 29 日,本次发行经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2 年 9 月 2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宁波容百新
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46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2、发行数量
根据《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与承销方案》,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452,587,185股)的 7%,即 31,681,102 股(含本数)。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31,681,102 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不超过31,681,102 股),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70%。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为 31,681,102 股。
3、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2023 年 9 月 6 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不低于 41.50元/股。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程序和原则,确定本
次发行价格为 42.11 元/股,相当于本次发行底价 41.50 元/股的 101.47%。
4、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34,091,205.22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9,186,922.96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24,904,282.26 元。
5、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程序和规则,确认本次发行最终获配发行对象共计 13 名,发行价格为 42.11 元/股,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 31,681,102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334,091,205.22 元。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获配股数、获配金额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678,223 196,999,970.53
2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562,099 149,999,988.89
3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3,300,878 138,999,972.58
4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229,636 135,999,971.96
5 浙江深改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374,732 99,999,964.52
6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丰益 2,374,732 99,999,964.52
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7 中国人寿资管-中国银行-国寿资产- 2,018,522 84,999,961.42
PIPE2020 保险资产管理产品
8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1,996,949 84,091,522.39
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47,280 81,999,960.80
10 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 1,567,323 65,999,971.53
11 丽水市富处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1,543,576 64,999,985.36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伙)
12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43,576 64,999,985.36
13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543,576 64,999,985.36
合计 31,681,102 1,334,091,205.22
6、限售期
本次发行的股份锁定期按照中国证监会与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除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所有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7、发行股票上市地点
限售期届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8、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本次发行的 13 名获配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将其认购资金汇入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定的收款账户,本次发行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2023 年 9 月 14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证报告》
(天健验〔2023〕502 号)。经审验,截至 2023 年 9 月 13 日止,参与本次发行
股票认购的投资者已将认购资金缴存至华泰联合证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振华支行开设的账户,缴存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 1,334,091,205.22 元。
2023 年 9 月 15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3〕503 号)。经审验,截至 2023 年 9 月 14 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