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17 证券简称:合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9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拟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力科技”)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施良才、樊开曙、施元直、施定威、蔡振贤、贺朝阳及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杨位本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福州开发区中青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其拟设立并管理的“中青新能源战略投资一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青基金”)和上海岱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其拟设立并管理的“岱熹战略新兴产业成长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岱熹投资”),合计转让公司股份 17,24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其中施良才转让 4,54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0%;樊开曙转让 3,982,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4%;
施元直转让 3,625,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1%;施定威转让 920,7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0.59%;蔡振贤转让 679,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3%;贺朝阳
转让 347,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2%;杨位本转让 3,146,4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2.01%。本次转让价格为 9.68 元/股,转让价款共计 166,960,640 元。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施良才、樊开曙、施元直、樊开源、施定威、蔡振贤、贺朝阳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2,440,4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82%);杨位本持有公司股份 12,683,170 股(占公司总股本 8.09%)。中青基金将持有公司股份 7,8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5%),岱熹投资将持有公司股份 9,40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6%)。本次股份转让不涉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
公司控制权稳定性。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相关手续,且股份过户相关手续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全部完成。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1 年 9 月 17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施良才、樊开曙、施元直、
施定威、蔡振贤、贺朝阳及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杨位本分别与中青基金和岱熹
投资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本次协议转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优化公司股东结构,
提高业务协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施良才、樊开曙、施元直、施定威、蔡振贤、贺
朝阳及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杨位本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中青基金和岱熹投资
合计转让公司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24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
具体如下:
施良才转让 4,546,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0%;(其中转让给中青基金
2,543,000 股,转让给岱熹投资 2,003,600 股)
樊开曙转让 3,982,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4%;(其中转让给中青基金
2,287,700 股,转让给岱熹投资 1,694,600 股)
施元直转让 3,625,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1%;(其中转让给中青基金
2,124,500 股,转让给岱熹投资 1,501,400 股)
施定威转让 920,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9%:(其中转让给中青基金
418,500 股,转让给岱熹投资 502,200 股)
蔡振贤转让 679,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3%:(其中转让给中青基金
308,600 股,转让给岱熹投资 370,400 股)
贺朝阳转让 347,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2%:(其中转让给中青基金
157,700 股,转让给岱熹投资 189,400 股)
杨位本转让 3,146,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1%:(皆转让给岱熹投资)
本次转让价格 9.68 元/股,转让价款共计 166,960,640 元。
本次转让完成后中青基金和岱熹投资将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具体
情况如下:
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增减变动 变动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例(%) (股) (%) (股) (%)
施良才 22,872,987 14.59 -4,546,600 -2.90 18,326,387 11.69
樊开曙 20,034,885 12.78 -3,982,300 -2.54 16,052,585 10.24
施元直 18,241,356 11.63 -3,625,900 -2.31 14,615,456 9.32
樊开源 5,600,000 3.57 0 0.00 5,600,000 3.57
施定威 4,631,631 2.95 -920,700 -0.59 3,710,931 2.36
蔡振贤 3,415,748 2.18 -679,000 -0.43 2,736,748 1.75
贺朝阳 1,745,481 1.11 -347,100 -0.22 1,398,381 0.89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76,542,088 48.82 -14,101,600 -8.99 62,440,488 39.82
持股合计
杨位本 15,829,570 10.10 -3,146,400 -2.01 12,683,170 8.09
中青基金 0 0 7,840,000 5.00 7,840,000 5.00
岱熹投资 0 0 9,408,000 6.00 9,408,000 6.00
(注:文中除特别说明或引用其他文件内容外,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
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施良才、樊开曙、施元直、
樊开源、施定威、蔡振贤、贺朝阳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2,440,488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39.82%);杨位本持有公司股份 12,683,17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09%)。
二、转让双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 1:施良才,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现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转让方 2:樊开曙,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现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转让方 3:施元直,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
转让方 4:施定威,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现任公司董事。
转让方 5:蔡振贤,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现作公司副董事长。
转让方 6:贺朝阳,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现作公司董事。
转让方 7:杨位本,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受让方一:
企业名称:福州开发区中青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其拟设立并管理的“中青新能源战略投资一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0982778592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建锋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湖里路 27 号 1#楼 2-54E 室(自贸试验区内)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基金管理;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福建中青集团有限公司 100%控股。
受让方二:
企业名称:上海岱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其拟设立并管理的“岱熹战略新兴产业成长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324545322W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魏建君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瀛东村 53 号 3 幢 189 室(上海智慧岛数据产
业园)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魏建君持股 51%,韩晴持股 29%,李华持股 10%,束阳持股 10%。
受让方中青基金和岱熹投资的基金管理人和有限合伙拥有多年基金投资管理经验,具备良好的资金支付能力。
(三)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施良才、樊开曙、施元直、施定威、蔡振贤、贺朝阳、樊开源及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杨位本与中青基金和岱熹投资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转让双方
转让方(甲方):施良才、樊开曙、施元直、施定威、蔡振贤、贺朝阳、杨位本
受让方(乙方)1:福州开发区中青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其拟设立并管理的“中青新能源战略投资一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预备案产品编号 SST582)
受让方(乙方)2:上海岱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其拟设立并管理的“岱熹战略新兴产业成长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预备案产品编号 SSN393)
(二)标的股份转让方案和实施
1、施良才、樊开曙、施元直、施定威、蔡振贤、贺朝阳将所持标的股份共计 7,840,000 股以每股人民币 9.68 元的价格转让给中青基金,股份转让总价款共计人民币 75,891,200 元(大写:柒仟伍佰捌拾玖万壹仟贰佰圆整)。除非各方另行约定或法律法规另有强制性约定,否则上述已确定的转让价格不再因本协议签署后标的股份市场价格变化而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转让方姓名 转让数量(股) 转让价款(元)
1 施良才 2,543,000 24,616,240
2 樊开曙 2,287,700 22,144,936
3 施元直 2,124,500 20,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