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1、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石英股份”)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
法》(证监会令第98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4]77号)
等有关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结算公司”)共同颁布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
行实施办法》和《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
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本次发行在网下投资者资格、发行方式、网下网上发行比例、
回拨机制、定价及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的确定、配售方式等方面有重大变化,敬请投
资者重点关注。
2、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并综合参考市场环境、发行人经营情
况、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拟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
行价格为6.45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3、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
2014年10月23日(T-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证券日报》上的《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投资风险特别
公告》。
重要提示
1、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下称“本次发行”)的申
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1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主承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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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主承销商”)。江苏太平洋
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简称为“石英股份”,股票代码为“603688”,该代码同时
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
网上按市值申购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网下发行由中信证券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实
施,上海交易所网下申购平台网址为:https://120.204.69.22/ipo。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
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4年10月21日(T-3日)完成。本次发行价
格为6.45元/股。本次公开发行股数为5,595万股,发行股份均为新股,不发售老股。
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3,360万股,即本次发行数量的60.05%;网上初
始发行数量为2,23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9.95%。
4、根据《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重新启动发行安排及
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确定有效报价配售对象
的程序和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应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申
购,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名单请参见本公告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未提
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网下投资者应按照发行价格6.45元/股为
其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并一次性提交,申购记录一经提交不得撤
销或者修改。每个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只能申购一笔,其拟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
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且不超过网下初始发行量3,360
万股。网下申购时间为2014年10月23日(T-1日)及2014年10月24日(T日)
9:30-15:00。网下申购简称为“石英股份”,申购代码为“603688”。参与申购的配售
对象应当及时、足额缴付申购资金。
5、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
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
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
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
述禁止性情形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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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
名称及代码、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信息为准,因
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负。
7、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按本次确定的发行价格6.45元/股进行申购,网上申
购时间为2014年10月24日(T日)9:30-11:30,13:00-15:00。网上申购简称为“石
英申购”,申购代码为“732688”。
8、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已参与初步询价报价
的网下投资者不得再通过网上发行申购新股。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再参与网
上申购,导致其申购无效的,由网下投资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9、本次发行网下和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于
2014年10月24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
节,并在2014年10月28日(T+2日)的《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A股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
签率公告》”)中披露。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二、(五)网上网下回拨
机制”。
10、当本次发行网下实际申购总量未达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即3,360万股时;或
当网上最终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本次网上初始发行数量,即2,235万股,且网上认购不
足部分向参与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回拨后仍然不足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采取中止发
行措施,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新启动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