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1-075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晓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晓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0,187,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47%。其中 35,848,000 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14,339,200 股为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中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周晓东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3,654,42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占其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 7.28%)。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8 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收到周晓东先生发来的《董事周晓东关于减持公司
股票进展的函》。截至 2021 年 11 月 4 日,其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已过半,其
于 2021 年 9 月 6 日至 2021 年 11 月 4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
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3,127,2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7076%,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持股比 当前持股股份来
(股) 例 源
周晓东 其他股东:控股股 50,187,200 27.47% IPO 前取得:
东,实际控制人, 35,848,000 股
董事 其他方式取得:
14,339,200 股
注:其他方式取得为公司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第一组 周晓南 51,195,200 28.02% 法定一致行动人
周晓东 50,187,200 27.47% 法定一致行动人
合计 101,382,400 55.49%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减持数量过半
减持价
股东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 格区间 减持总 当前持股 当前持
减持期间 金额 数量
名称 (股) 例 方式 (元/ (元) (股) 股比例
股)
周晓 3,127,200 1.7076% 2021/9/6 大宗 11.860 42,114, 47,060,00 25.6977
东 ~ 交 -15.541 219 0 %
2021/11/ 易、
4 集中
竞价
交易
注:
1、周晓东先生于 2021 年 9 月 6 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 1,300,000 股,占公司当前总
股本的 0.7099%;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1 月 4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
1,827,200 股,占公司当前股本的 0.9978%;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3,127,2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7076%;
2、上述当前持股比例与减持 前持股比例 的差额与减 持比例有差异 主要系减持 过程中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登记完成,公司股份总数由 182,679,000 股增加至 183,129,000股导致股东被动稀释一部分持股比例所致。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晓东先生因考虑降低股份质押比例的资金需求及其他个人资金需求作出的。截至本公告日,周晓东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周晓东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周晓东先生减持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实施,并及时通知公司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