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0-048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本
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为 450.1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告日公司股本
总额 12,667.00 万股的 3.55%。其中,首次授予 405.10 万股,占本激励
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3.20%,占本次拟授予限制
性股票总数的 90.00%;预留 45.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36%,占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0.00%。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2017 年 10 月 20 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永丰街道大江路 89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12,667.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周晓南
经营范围:电子及集成电路胶带、汽车喷漆用胶、汽车配件用海绵胶带、美纹纸胶带、电子工业胶带、其他特殊用途胶带、离型纸和离型膜、高导热石墨膜(除危险品)的生产销售,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纸制品、各类粘胶制品(除危险品)、粘胶配套材料(除危险品)、办公用品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公司本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构成,分别是:董事长周晓南,副董事长周晓东,董事白秋美、高奇龙、丁冀平、郑章勤,独立董事陈岱松、吴小萍、余英丰。
公司本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构成,分别是:监事会主席郑宏波,监事周德标、胡小兰。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共 5 人,分别是:总经理周晓南,副总经理郑章勤、周晓东,财务总监尹力,董事会秘书潘晓婵。
(三)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19 年/2019 2018 年 2017 年
主要会计数据 年 12 月 31 /2018年12 /2017年12
日 月 31 日 月 31 日
营业收入 93,138.71 88,089.41 72,753.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47.00 2,296.51 4,157.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1,002.64 1,903.47 4,035.16
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824.06 -925.53 4,032.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79,062.77 79,163.29 76,999.32
总资产 151,190.00 132,645.21 116,132.20
主要财务指标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 0.18 0.4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 0.18 0.4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 0.15 0.40
每股净资产(元/股) 6.24 6.25 6.0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44 2.94 7.7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6 2.44 7.54
(%)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权来源
公司将通过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作为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50.1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2,667.00 万股的 3.55%。其中,首次授予 405.1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3.20%,占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90.00%;预留 45.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36%,占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0.00%。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公告日,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预留部分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量的 20%。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应参与激励计划的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薪酬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84 人,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3、公司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4、董事会认定的其他应参与激励计划的人员。
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激励对象中,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预留权益授予的激励对象在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三)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股票数量(万股) 授出权益数量的比例 日股本总额比例
郑章勤 董事、副总经理 18.00 4.00% 0.14%
潘晓婵 董事会秘书 30.00 6.67% 0.24%
尹力 财务总监 25.00 5.55% 0.20%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务)人员及董事会认定的其 332.10 73.78% 2.62%
他应参与激励计划的人员
(81人)
预留部分 45.00 10.00% 0.36%
合计 450.10 100.00% 3.55%
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
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在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四)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激励对象不存在同时参加两家或两家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六)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如发生不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情况时,该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回购注销。
六、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及确定方法
(一)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7.97 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7.97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限制性股票。
(二)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低于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