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0-096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3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议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尚未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文件。
二、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原因
鉴于监管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与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方案,终止与认购对象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战略合作协议,取消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与前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并不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主要是基于监管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与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内外部因素后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2020 年 7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鉴于监管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与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审慎考虑,董事会决定终止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方案,终止与认购对象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战略合作协议,取消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与前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并不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与王锡娟女士、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签署了股票认购协议的终止协议、战略合作协议的终止协议,公司终止原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鉴于监管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与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审慎考虑,董事会决定终止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方案,终止与认购对象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战略合作协议,取消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与前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并不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与王锡娟女士、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签署了股票认购协议的终止
协议、战略合作协议的终止协议,公司终止原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鉴于监管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与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方案,终止与认购对象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战略合作协议,取消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与前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并不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已与王锡娟女士、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签署了股票认购协议的终止协议、战略合作协议的终止协议。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审计委员会意见
鉴于监管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与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审慎考虑,董事会决定终止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方案,终止与认购对象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战略合作协议,取消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与前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并不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终止原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