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发行仅限于新股发行,不超过10,000万股,且不
低于5,834万股;若新股发行为5,834万股时,募集资
发行股数: 金净额仍然可能超过88,220.54万元,则由发行人与主
承销商自主确定发行价格,确保募集资金净额不超过
88,220.54万元。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4年1月15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最终以证券监管部门核准为准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62,500万股
本次发行前实际控制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贵人鸟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
日起36个月内,其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
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6
个月发行人股票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其持有发行人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锁定期限(包
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其若减持上述股份,减持价格将不低于本次
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其每年减持上述发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2% 。
其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
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其可以减
持发行人股份。
公司股东亿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
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
公司股东贵人鸟(泉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
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其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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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6个
月发行人股票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发行人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长6个月。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2年内,其若减持上述股份,减持价格将不低于
本次发行价。
公司股东福建省弘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其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林天福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
起36个月内,其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其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
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6个
月发行人股票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发行人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长6个月。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2年内,其若减持上述股份,减持价格将不低于
本次发行价。有关股权锁定期的承诺在其离职后仍然有效,不因其职务变更而拒
绝履行有关义务。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间
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林清辉及其妻子丁翠圆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其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发行人股票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其持有发行人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两
年内,其若减持上述股份,减持价格将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有关股权锁定期的承
诺在其离职后仍然有效,不因其职务变更而拒绝履行有关义务。 除前述锁定期外,
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且离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上述主体承诺将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
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如违反承诺擅自减持发行人股份或在任职期
间违规转让发行人股份的,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或违规转让所得归发行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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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有,如其未将违规减持所得或违规转让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
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或违规转让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
红。
保荐人(主承销商):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14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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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