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0,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37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为瑞银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总量
为8,900万股,均为新发行股份,不进行老股转让。
发行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
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
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
见》的要求,本次发行在网下投资者条件、网下发行比例、回拨机制、网下询价、
定价及配售方式等方面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3、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2014年1月7日(T-6日)
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贵人
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
的“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
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
环境变化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
者自行承担。
4、本次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
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
加导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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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次发行价格为10.6元/股,可能存在估值过高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6、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参考发行人基本面及未来成长性、
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及拟募集资金净额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
发行价格为10.6元/股,其对应的市盈率为:
(1)11.02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
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2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
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12.8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
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2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
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发行人所在行业为纺织服装、服饰业(C18),该行业共有公司样本28家,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最近一个月行业静态平均市盈率为17.11倍(2014年1
月10日),最近一个月行业滚动平均市盈率为17.67倍(2014年1月10日)。本
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低于最近一个月行业静态平均市盈率和最近一个月行
业滚动平均市盈率,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根据《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
信息,预计2013年全年净利润较2012年下滑约15%-20%。
7、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
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贵人鸟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公告》。
8、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于真实
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参考公司基本面及未来成
长性、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及拟募集资金净额等因素协商确
定本次发行价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网上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投
资者若不认可本次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建议不参与本次申购。
9、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
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了解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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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
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10、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计划资金需求量为88,220.54万元。按本次发行
价格10.6元/股和发行数量8,900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量为94,340万元,扣
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约为88,189.86万元,略低于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
所需的金额88,220.54万元。
11、本次发行申购,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所有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单个投资者
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进行申购,任何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12、请投资者务必关注投资风险:若2014年1月15日(T日)出现网下有
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实际申购总量不足网下初始发行数量时,将中止本次发行;若
2014年1月15日(T日)出现网上申购不足,网上发行未能获得足额认购,则
网上认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若网上认购不足部分向参与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回
拨后仍然不足时,则中止发行。在发生回拨的情况下,主承销商将按回拨后的网
下实际发行数量依据配售原则进行配售。
13、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上交所批准后,方能在上交所公开挂牌交易。如
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14、市场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