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38 证券简称:美诺华 公告编号:2023-025
转债代码:113618 转债简称:美诺转债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及公司《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拟对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做出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发行的“美诺转债” 自 2022 年 11 月 5 日至 2023 年 2 月 24 日,共
计转股数量为 0.1049 万股。
因此,截至 2023 年 2 月 24 日,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1,337.7101 万元增
加至人民币 21,337.8150 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 21,337.7101 万股增加至21,337.8150 万股。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21,337.7101 万元。 21,337.8150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1,337.7101 万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1,337.8150万
股,均为普通股。 股,均为普通股。
2、2022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在等待期/限售期届满后,为符合条件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及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
2023 年 1 月 16 日开始行权。截至 2023 年 2 月 24 日止,已累计自主行权 11.7291
万份股票期权,缴纳行权价款合计人民币贰佰陆拾玖万壹仟捌佰贰拾捌元肆角伍分整(¥2,691,828.45 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117,291.00 元,增加资本公积 2,574,537.45 元。
因此,截至 2023 年 2 月 24 日,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1,337.8150 万元增
加至人民币 21,349.5441 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 21,337.8150 万股增加至21,349.5441 万股。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六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21,337.8150 万元。 21,349.5441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1,337.8150 万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1,349.5441万
股,均为普通股。 股,均为普通股。
本次修订已分别取得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公司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等手续。
特此公告。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