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22-072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莱克电气”)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7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65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2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20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8,173,113.20 元(不含税)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91,826,886.80 元。上述资金于 2022 年 10 月 20
日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XYZH/2022SHAA1B0003)。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
以下项目: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 实施主体
资金
年产 8,000 万件新能源汽车、5G
1 通信设备和工业自动化产业配套 819,885,900.00 754,900,000.00 莱克新能源
的关键零部件新建项目(一期)
2 新增年产环境清洁和健康生活小 143,110,000.00 143,110,000.00 绿能科技
家电 125 万台扩建项目
3 智能数字化工厂技术改造项目 129,360,000.00 121,186,886.80
莱克电气
4 补充流动资金 172,630,000.00 172,630,000.00
合计 1,264,985,900.00 1,191,826,886.80
注: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191,826,886.80 元,
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决定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具体投入金额,并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详情可参考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9 日披露的《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68)。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减少 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同时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决定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及子公司流动 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 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 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22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7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及子公司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及子公司流动资金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7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7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将监督公司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