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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克电气:莱克电气关于仲裁案件撤销执行暨终结执行及签订和解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莱克电气:莱克电气关于仲裁案件撤销执行暨终结执行及签订和解协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24-025
转债代码:113659        转债简称:莱克转债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仲裁案件撤销执行暨终结执行

              及签订和解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撤销执行并终结执行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莱克电气”)为被执行人。

    撤销执行:交易主体天然控股有限公司(曾用名:莱克电气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然控股”)已向 GOLDMAN SACHS INTERNATIONAL 高盛国际(以
下简称“高盛国际”)履行支付完毕和解金,2024 年 4 月 25 日,高盛国际向执
行案主审法院递交了撤回执行申请书。同时,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苏州中院”)出具了终结执行的《执行裁定书》(〔2023〕苏 05 执 1473号之二)。

     和解事项:天然控股已就有关争议于 2024 年 2 月至 4 月期间向高盛国
际支付共计 2,507.13 万美元。在前述基础上,2024 年 4 月 25 日,天然控股、
高盛国际、GOLDMAN SACHS (ASIA) L.L.C. 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高盛亚洲”)及莱克电气签署了《和解协议》,各方确认并同意以下各项:各方全面并最终和解并解决所有各方诉求,各方之间再无其他争议(无论任何性质),且各方作出的承诺和约定;在不损害前述一般性规定的情形下,高盛国际与莱克电气之间在执行案项下再无其他争议。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1)2020 年 11 月,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已根据香港仲裁裁决金额全额
计提预计负债 4,034.20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 26,536.99 万元(美元与人民币汇
率按 2020 年 11 月 26 日中国人民银行中间汇率 6.578 计算),公司每月根据中国
人民银行美元与人民币中间汇率进行调汇,按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中国人民银行
美元与人民币中间汇率 6.9646 进行重算(折合人民币 28,096.61 万元),具体详
见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和 2023 年 4 月 26 日披露的《公司关于计提预
计负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和《莱克电气 2022 年年度报告》。

  (2)天然控股已就有关争议于 2024 年 2 月至 4 月期间向高盛国际支付共计
2,507.13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 17,844.25 万元,汇率按 2024 年 1 月 18 日中国
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美元汇率中间价 7.1174 计算)。天然控
股暂向公司之大股东 GOLDVAC TRADING LIMITED 借款 2,507.13 万美元支付和解
金(相关债务的承担,三方当事人尚在协商中),公司已计提的预计负债将转回
约 15,375.78 万元(按 2023 年 11 月 30 日披露的执行金额人民币 33,220.03 万
元计算),其中转回的 5,123.42 万元是 2023 年当年增加计提金额,则不影响 2023
年度净利润;转回的 10,252.36 万元将增加公司 2023 年度净利润约 8,714.50 万
元, 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7.80%。具体会计处理结果及影响金额以年审会计师审计后的数据为准。

  2024 年 4 月 25 日,天然控股、高盛国际、高盛亚洲及莱克电气签署了《和
解协议》。2024 年 4 月 28 日,公司收到苏州中院电子送达的终结执行《执行裁
定书》(〔2023〕苏 05 执 1473 号之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有关仲裁案件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1 月 1 日、2019 年 4 月
27 日、2020 年 1 月 22 日、2020 年 11 月 27 日、2021 年 4 月 22 日、2021 年 5
月 20 日、2023 年 11 月 9 日和 2023 年 11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公司关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49)、《公司关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莱克电气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莱克电气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仲裁裁决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莱
克电气关于公司香港仲裁裁决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莱克电气关于公司香港仲裁裁决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莱克电气关于公司香港仲裁裁决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和《莱克电气关于收到执行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

    二、关于和解的情况

    2023 年 12 月 29 日和 2024 年 2 月 7 日,高盛国际和莱克电气双方特别授权
代理人在苏州中院主持下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和《经修订与重述的执行和解协议》。

    天然控股已就有关争议于 2024 年 2 月至 4 月期间向高盛国际支付共计
2,507.13 万美元。在前述基础上,2024 年 4 月 25 日,天然控股、高盛国际、高
盛亚洲及莱克电气签署了《和解协议》,各方确认并同意以下各项:各方全面并最终和解并解决所有各方诉求,各方之间再无其他争议(无论任何性质),且各方作出的承诺和约定;在不损害前述一般性规定的情形下,高盛国际与莱克电气之间在执行案项下再无其他争议。

    三、公司部分资金及财产解冻情况

    2024 年 3 月 12 日,公司收到苏州中院电子送达的《执行裁定书》(〔2023〕
苏 05 执 1473 号之一)。现按照执行和解约定,应当解除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的查封措施。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解除苏州中院以(2021)苏 05 认港 1 号民事裁定对被执行人莱克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不动产的查封。

    (二)解除苏州中院以(2023)苏 05 执 1473 号执行裁定对被执行人莱克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四、本次仲裁终结执行情况

    2024 年 4 月 28 日,公司收到苏州中院电子送达的《执行裁定书》(〔2023〕
苏 05 执 1473 号之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高盛国际向苏州中院撤销执行申请。


  苏州中院认为,本案申请执行人撤销执行申请,属于其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予终结执行。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苏州中院作出的(2021)苏 05 认港 1 号之一民事裁定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五、本次终结执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1)2020 年 11 月,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已根据香港仲裁裁决金额全额
计提预计负债 4,034.20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 26,536.99 万元(美元与人民币汇
率按 2020 年 11 月 26 日中国人民银行中间汇率 6.578 计算),公司每月根据中国
人民银行美元与人民币中间汇率进行调汇,按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中国人民银行
美元与人民币中间汇率 6.9646 进行重算(折合人民币 28,096.61 万元),具体详
见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和 2023 年 4 月 26 日披露的《公司关于计提预
计负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和《莱克电气 2022 年年度报告》。

  (2)天然控股已就有关争议于 2024 年 2 月至 4 月期间向高盛国际支付共计
2,507.13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 17,844.25 万元,汇率按 2024 年 1 月 18 日中国
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美元汇率中间价 7.1174 计算)。天然控
股暂向公司之大股东 GOLDVAC TRADING LIMITED 借款 2,507.13 万美元支付和解
金(相关债务的承担,三方当事人尚在协商中),公司已计提的预计负债将转回
约 15,375.78 万元(按 2023 年 11 月 30 日披露的执行金额人民币 33,220.03 万
元计算),其中转回的 5,123.42 万元是 2023 年当年增加计提金额,则不影响 2023
年度净利润;转回的 10,252.36 万元将增加公司 2023 年度净利润约 8,714.50 万
元, 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7.80%。具体会计处理结果及影响金额以年审会计师审计后的数据为准。

    六、暂缓披露事项的说明

  鉴于 2023 年 12 月下旬相关各方和解磋商进入谈判关键期,2023 年 12 月 29
日在苏州中院主持下签署的《执行和解协议》关于最终的和解具体方案细节尚未确定并附有保密条款,尚需相关各方签署一揽子和解协议,在一揽子和解协议未
最终签订前,和解方案操作细节存在不确定性。2024 年 2 月 7 日签署的《经修
订与重述的执行和解协议》,因各方之间的所有问题,在且仅在高盛国际收到全额和解金并相关各方签署一揽子和解协议后,各方才最终解决所有的问题和争议,高盛国际在未收到全额和解金时相关问题和争议存在不确定性。基于上述事项,高盛国际提出在各方最终解决所有的问题和争议之前对相关事项保密。因此,暂缓披露苏州中院对侵权纠纷案件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9)苏 05 民初 443
号之一和(2019)苏 05 民初 443 号之二)、2023 年 12 月 29 日签署的《执行和
解协议》及 2024 年 2 月 7 日签署的《经修订与重述的执行和解协议》事项。

  为避免误导投资者,不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公司经过讨论后,判断上述事项符合暂缓披露的条件并办理了暂缓披露事项的审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也及时做了该暂缓披露事项知情人登记,知情人均签署了《公司信息披露暂缓或豁免业务事项保密承诺函》。

  2024年2月至4月,香港天然控股有限公司向高盛国际共计支付了2,507.13
万美元,在此基础上,相关各方在 2024 年 4 月 25 日达成并最终签署一揽子和解
协议,约定各方全面最终和解,各方之间再无争议。随即,高盛国际向苏州中院
递交了撤回执行申请。2024 年 4 月 28 日,公司收到苏州中院电子送达的终结执
行《执行裁定书》,同时暂缓披露事项期限届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有关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上述暂缓事项。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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