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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355:莱克电气关于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股份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30

603355:莱克电气关于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股份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22-046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激励股份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7.51 元/股调整为 6.51 元/股。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召开了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股份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 年 7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
独立董事徐宇舟先生于 2020 年 7 月 21 日至 2020 年 7 月 22 日就 2020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了委托投票权。

    2、2020 年 7 月 7 日至 2020 年 7 月 16 日,公司内部网站上公示了本次拟激
励对象名单。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此外,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出具了《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0 年 7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4、2020 年 9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5、2020 年 9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结果公告》,首次授予 1,007.25 万股限制性股票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01,000,000 股变更为 411,072,500 股。

  6、2020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陈伟和刘红生 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1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 21 万股限制性股票
的回购过户,并于 2021 年 2 月 5 日完成了股份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
411,072,500 股变更为 410,862,500 股。

  7、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章明顺等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3 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12.51 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 13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并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完
成了股份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 410,862,50 股变更为 410,732,500 股。

    8、2021 年 7 月 1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股份回购价格及股份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和《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股票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鉴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0 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12.51 元/股调
整为 7.51 元/股,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股份数量由 973.25 万股调整为 1,362.55
万股。

    9、2021 年 7 月 27 日,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的 218.05
万股限制性股票自激励计划经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已经失效。

    10、2021 年 9 月 1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回购注销事项和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281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592,100 股;本次拟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77,8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8.94 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办理了上述 177,800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并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完
成了股份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 575,025,500 股变更为 574,847,700 股。

  11、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张永等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以及 1 名激励对象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进行岗位调整,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28,800 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其中对于因激励对象离职而回购注销 106,4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8.94 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对于因激励对象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进行岗位调整而回购注销 22,4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8.94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 128,800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并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完成了股份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 574,847,700 股变更为 574,718,900 股。
  12、2021 年 12 月 2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刘波和黄立军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8,000 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8.94 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 28,000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
过户,并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完成了股份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 574,718,900
股变更为 574,690,900 股。

    13、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姜剑一等 9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355,040 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8.94 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 355,040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
户,并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完成了股份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 574,690,900 股
变更为 574,335,860 股。

    14、2022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股份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回购注销事项和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264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476,740 股;本次拟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130,2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8.94 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574,335,86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574,335,860 元。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7 月 15 日,除权
除息日为 2022 年 7 月 18 日。

  根据《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有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当按照调整后的数量对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基于此部分限制性股票获得的公司股票进行回购。根据激励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派息时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根据上述公式,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应调整为:

  P=(P0-V)=7.51-1=6.51 元/股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成,根据《激励计划》,公司调整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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