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3338 证券简称:浙江鼎力 公告编号: 2017-045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鼎力”或“公司”) 2016 年非
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 2017 年 7 月 1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 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 2017 年 7 月 24 日提交了封卷
材料。
2017 年 7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遵照中国证监会发
布的《关于加强对通过发审会的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的通知》(证监
发行字[2002]15 号)、《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 5 号(新修订) ——关于已
通过发审会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及封卷工作的操作规程》、《关于再融
资会后事项相关要求的通知》(发行监管函[2008]257 号) 等相关规定,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1 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事项补充材料。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
件会后事项出具了说明和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 浙江鼎力机
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事项的说明》、《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事项的核查意见》、《北京国
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事项的承诺
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会后事项的核查意见》(信会师函字[2017]第 ZA677 号)。
公司将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