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Dingli Machinery Co.,Ltd.
(住所:浙江省德清县雷甸镇白云南路1255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21
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
21、22、23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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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说明书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
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
股说明书全文作为做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625万股。若本次发行涉及股
东公开发售股份,则股东发售股份数量不超过800万股,且不得
发行股数 超过自愿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
量。公司公开发行新股数量和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1,625万股。
预计发行日
每股发行价格 年月日
期
拟上市的证券 发行后总股 不超过6,500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所 本 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树根先生以及公司股东许志龙
先生承诺:“除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行的部分股份
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本人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人所持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期满后2年内
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
本次发行前股 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
东所持股份的 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前述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
流通限制以及 延长6个月;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自愿锁定的承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
诺: 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离职半年后的12个月内通过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
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
应调整。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公司股东中鼎投资承诺:“除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
开发行的部分股份外,自浙江鼎力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所持有的浙江鼎力公开发行股
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浙江鼎力回购本公司所持有的浙江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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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沈水金先生、王美华女士、许荣根
先生和于玉堂先生承诺:“除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
行的部分股份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
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期满后两年内减
持前述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前述股
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在离职半年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
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