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ANHUI YINGLIU ELECTROMECHANICAL CO.,LTD
(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民营科技园齐云路 26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 179 号)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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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
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股数: 10,667 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预计发行日期: [ ]年[ ]月[ ]日
发行后总股本: 42,667 万股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价格:
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在发行价格区间内,发行人
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前股
东所持股份的
限制流通及自
愿锁定承诺:
1、本公司控股股东霍山应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股东霍山衡邦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霍山衡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霍山衡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
诺:自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份,也不由股
份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杜应流先生承诺:本人作为安徽应流机电股份
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自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
份,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3、通过霍山应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通过霍山应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
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在本人所
持有的股票锁定期届满后,若仍在公司任职的,在任职期间,每年直接和
间接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25%,且在离职后六个月内
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本公司境外法人股东 CDH Precision (HK) Limited、CEL Machinery
Investment Limited 承诺:自投资入股完成工商变更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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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应流股份的股份,也
不由应流股份收购该部分股份。
5、本公司股东东莞市联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郑州亿仁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正海聚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承诺:自投资入股完成工商变更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本中心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2年4月11日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4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
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投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
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声 明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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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锁定承诺
1、本公司控股股东霍山应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股东霍山衡邦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霍山衡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霍山衡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安徽
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杜应流先生承诺:本人作为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自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份,也不由股份
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3、通过霍山应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承诺:自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通过霍山应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间接持有的股
份公司的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在本人所持有的股票锁定期届
满后,若仍在公司任职的,在任职期间,每年直接和间接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
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25%,且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本公司境外法人股东 CDH Precision (HK) Limited、CEL Machinery
Investment Limited 承诺:自投资入股完成工商变更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
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应流股份的股份,也不由应流
股份收购该部分股份。
5、本公司股东东莞市联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郑州亿仁实业有限公司、上
海正海聚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承诺:自投资入股完成工商变更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本公司/本中心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
公司的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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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及关于公司上市前滚存利润的分
配安排
1、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2012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安徽应
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修正案>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股利分
配政策进行相应修改。2012年1月30日,公司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前述议案。本次章程修订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本公司将按照‘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根据各股东持有本公司股
份的比例进行分配。公司将实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的股利分配应
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公司盈利且符合监管
要求及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董事会可以
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
公司董事会在制订利润分配预案时,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同时应考
虑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当年以现金方式
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较上一年度增长超过20%时,或者为实现应流机电未
来投资计划以及应对外部融资环境,公司董事会可提出发放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
方案并交由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当年盈利,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董事应对此发
表独立意见。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
公司的用途。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
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公司制定了《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12 年至 2014 年)》,对未来三年的
股利分配作出了进一步安排:未来三年的利润分配,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
每年向股东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在确保上述现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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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进行股票股利分配或公
积金转增股本。
关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
“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2、公司上市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2011年5月28日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公开发行股
票前公司滚存利润在本次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后,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三、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
风险
1、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废钢、废不锈钢、镍等合金材料。2009 年度、
2010 年度和2011 年度,公司主要原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为35.49%、39.18%
和 40.54%。主要原材料价格每上涨 1%,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上涨约 0.41%。公
司按照成本加成的定价原则来确定产品价格,主要原材料价格的波动会对公司主
营产品的销售定价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可以通过调整产品价格转移主要原材料价
格波动的风险,但由于公司产品价格变动与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在时间上存在一
定的滞后性,而且在变动幅度上也存在一定差异。因此,主要原材料价格的波动
将会对经营业绩的稳定性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存在因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所
致的经营风险。
2、汇率变动风险
本公司部分产品出口销售,在出口贸易中公司采取的主要结算货币为美元、
英镑和欧元。自 2005 年 7 月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后,人民币对各主要外币汇率
持续上升,对公司以外币结算的经营业务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2009 年度、2010 年度和 2011 年度,本公司出口销售收入分别为 32,152.13
万元、50,047.34 万元和 76,348.39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61.57%、
58.19%和 63.42%。公司由于汇率变动所导致的汇兑净损失分别为 137.04 万元、
913.49 万元和 1,234.6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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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部分国外客户和跨国企业在中国境内的独资或合资企业以人民币结
算;在出口销售合同或以外币结算的长期框架协议中约定,如果汇率波动超过一
定幅度(一般为 1.5%或 3%),则按照新的汇率,重新调整后续订单产品销售价
格,但汇率波动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3、偿债风险
近年来公司积极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处于高速发展时期。报告期内,公司固
定资产的持续投入和流动资金需求增加使公司对资金的需求量不断增加。面对快
速增长的资金需求,公司主要通过银行借款解决,因而资产负债率水平一直较高。
2009 年末、2010 年末和 2011 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 78.91%、
75.19%和 68.81%,虽然逐年下降,但对公司经营仍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2009 年度、2010 年度、2011 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
别为 24,176,411.91 元、80,960,049.88 元、205,969,542.54 元,同期净利润分
别为 62,927,158.05 元、95,331,320.06 元、161,271,928.54 元,存在一定差额;
2009 年末、2010 年末和 2011 年末公司短期借款等流动负债金额较高,流动比率
分别为 0.72、0.72、0.86,速动比率分别为 0.58、0.53、0.62,虽然一直保持
在较为稳定的水平且呈上升趋势,但仍然偏低,公司存在一定偿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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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