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12、15层)
二零一八年三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股票数量:24,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发行股票价格:16.23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389,520,000.00元
4、募集资金净额:380,898,490.57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及解除限售时间
1、股票上市数量:24,000,000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18年3月30日,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
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3、解除限售时间:本次发行中,投资者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十二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9年3月30日(非交易日顺延)。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三、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目录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2
特别提示......3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3
二、新增股票上市及解除限售时间......3
目录......4
释义......5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6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6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8
四、本次发行对象概况......11
五、本次发行新增股份数量及上市时间...... 14
六、本次发行相关机构......15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17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17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18
第三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20
第四节 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的意见......21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21
二、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21
第五节 中介机构声明......22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23
发行人律师声明......24
发行人审计机构声明......25
发行人验资机构声明......26
第六节 备查文件......27
一、备查文件......27
二、查阅地点及时间......27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特别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恒通股份、发行人、公司、本 指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上市公司
东兴证券 指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指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4,000,000股股票的行为
董事会 指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本报告 指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募集资金 指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定价基准日 指 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2018年3月7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engtongLogisticsCo.,Ltd.
公司住所:山东省龙口市外向型加工区土城子村
法定代表人:刘振东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股票代码:603223
成立时间:2007年5月22日
上市时间:2015年6月30日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总股本:120,000,000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0661975235R
经营范围: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危险货物运输(2类1
项、2类2项、3类、4类1项、5类1项、6类1项、8类),仓储理货(不含危险
品),物流服务,一类机动车维修(大中型货车维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汽车配件、五金配件、汽车(不含轿车)销售;起重吊装,工程机械施工,房屋、机械设备租赁;货物(不含危险品)代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董事会
2017年1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等相关议案。
2017年2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
公开发行相关的《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截至 2016年12月31日)》
的议案。
2017年3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股东大会
2017年4月11日,公司召开了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等相关议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17年9月12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
员会的审核通过。
2017年10月31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67号)核准批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
过24,000,000股新股。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三)募集资金及验资情况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3月17日出具了和信验字
(2018)第000021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8年3月16日,保荐机构指定的收
款银行账户已收到特定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389,520,000.00元。
2018年3月16日,主承销商在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划转
了认股款。2018年3月17日,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和
信验字(2018)第000020号《验资报告》,截至2018年3月16日止,公司已收到
上述特定投资者认缴股份,募集资金合计为人民币389,520,000.00元(人民币叁亿
捌仟玖佰伍拾贰万圆整),扣除保荐承销费、律师费、验资费及其他发行费用
8,621,509.43元(不含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80,898,490.57元,其中股本人民币24,000,000.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356,898,490.57
元。
(四)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8年3月29日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
托管相关事宜。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二)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公司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000,000股,全
部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
(三)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即2018年3月7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16.23
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的申购情况,对有效申购进行了累计投标统计,通过簿记建档的方式,按照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等原则,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6.23元/股。相当于本次发行申购日(2018年3月9 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17.71元/股的91.64%。
(四)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389,52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8,621,509.43元(不含
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80,898,490.57元。
(五)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情况
2018年3月9日(T日)9:00-12:00,在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发行
人和主承销商在约定的时间内共收到4家投资者的申购报价,4家投资者均按时、
完整地发送全部申购文件并足额缴纳保证金500万元,被认定为有效报价。上述4
家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 询价对象名称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有效
(元/股) (万元) 申购
1 山东一圈一带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16.25 18,000 是
2 新疆宏盛开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16.24 4,500 是
合伙)
3 杨文仕 16.24 4,500 是
4 李红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