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1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1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原激励对象张连星、谢妙如、蔡雪君已于近期离职,其不再具备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条件,公司将对其 2017 年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2,227 股按照《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8.1491 元/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的实施,将使得公司总股本从 184,165,207
股 变 更 为 184,142,980 股 , 注 册 资 本 将 由 184,165,207.00 元 变 更 为
184,142,980.00 元。相关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8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具体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总部二路13 号汇富中心 9 楼
2、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电话:0769-833338072
4、邮箱地址:investor@dghuafuli.com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