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33 证券简称:三维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8
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的叶继跃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46,168,051 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的叶继跃持有公司股份超过已发行股份的 30%。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投资者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叶继跃已承诺:本人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免于发出要约中收购方应承诺限售期的相应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在本次发行完成前进行调整的,则上述限售期应相应调整。
待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后,叶继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中取得公司向其发行新股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叶继跃免于发出要约系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前提,如公司股东大会最终未通过前述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将相应终止。因此,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叶继跃免于发出要约。本次非
公开发行事项涉及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届时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