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33 证券简称:三维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0
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
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
定、健康发展。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护投资者利益,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相应的整改落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内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其整改情况
(一)监管工作函
1、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0 年 11 月 16 日监管工作函
2020 年 11 月 16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
份有限公司有关关联担保和财务资助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0】2641
号)。2020 年 11 月 20 号,公司提交《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三维橡
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关联担保和财务资助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就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复,公司不存在因上述监管工作函涉及事项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2、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1 年 6 月 4 日监管工作函
2021 年 6 月 4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
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1】0586 号)。
2021 年 6 月 23 号,公司提交《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三维橡胶制品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就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复,公司不存在因上述监管工作函涉及事项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二)审核意见函
1、上海证券交易所于 2018 年 5 月 15 日审核意见函
2018 年 5 月 15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的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8】
0514 号)。2018 年 5 月 26 号,公司提交《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浙江三维
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的审核意见函>的回复公告》,就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的审核意见进行了回复,公司不存在因上述审核意见函涉及事项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三)监管问询函
1、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 2020 年 8 月 5 日监管问询函
2020 年 8 月 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监管问询函》(浙证监
公司字【2020】72 号)。公司就问询函中提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并于 2020年 8 月 20 日提交《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司不存在因上述监管问询函涉及事项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四)监管关注函
1、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 2017 年 12 月 11 日监管关注函
2017 年 12 月 1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上市公司监管关注
函》(浙证监公司字【2017】173 号)。公司就关注函中提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
查,并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提交《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中国
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上市公司监管关注函>的回复》,公司不存在因上述监管关注函涉及事项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2、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 2018 年 3 月 22 日监管关注函
2018 年 3 月 2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上市公司监管关注函》
(浙证监公司字【2018】50 号)。公司就关注函中提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
并于 2018 年 3 月 26 日提交《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中国证监会
浙江监管局<上市公司监管关注函>的回复》,公司不存在因上述监管关注函涉及事项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除上述情况外,最近五年内公司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