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宁波亚丰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亚丰”)购买其持有的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36%的股权,并以现金方式向陈学高出售所持安徽安德利工贸有限公司 100%股权,之后宁波亚丰将其持有的562,553,100 股股份(占亚锦科技总股本的 15%)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上市公司行使(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上市公司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时,为避免因参与人员泄露本次交易有关信息,自与交易对方开始接洽本次交易事宜之初,上市公司就采取严格有效的保密措施及制度严格限定相关信息的知悉范围,并贯穿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过程始终。具体情况如下:
1、上市公司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初步策划阶段严格控制知情人范围,将内幕信息知情人限制在上市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标的公司及交易对方核心人员、各中介机构核心项目团队,并告知本次重组的相关各方严格保密,不得利用交易筹划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2、上市公司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参与方及时签订了《保密协议》,对参与本次重组的相关人员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严格控制参与本次重组的人员范围;
3、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进程备忘录》登记,登记筹划决策过程中各关键时点的参与人员、筹划内容等信息,并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
综上所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公司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及时签署了保密协议,严格地履行了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特此说明。
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