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92 证券简称:海科新源 公告编号:2024-077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通过直接送达方式
向全体董事发出。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的董事为 9 人(其中王爱
东、孙新华、肖振宇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出席会议人数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与高管列 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晓宏主持。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聘任李玲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
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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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
2025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同意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 2025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公司在日常运营过程中,实际关联交易根据市场需求与变化情况、业务规划等适时调整,因此预计金额与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差异。
公司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 2025 年度部分日
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客观、合理,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议案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的正常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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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董事杨晓宏、张在忠、崔志强、马立军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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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上市公司舆情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舆情管理行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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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