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61 证券简称:唯万密封 公告编号:2024-066
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暨
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公司股东华轩(上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1),股东华轩(上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轩基金”)
持有公司股份 4,54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7842%),为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华轩基金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
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200,000 股,即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1%。减持期间内,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股份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公司于近日收到华轩基金出具的《关于华轩(上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部
分股份解除质押暨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获悉华轩基金已将其所持有本公司
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并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1,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且此次减持计划已实
施完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华轩基金 集中竞价 2024 年 12 月 20 日 21.17 1,200,000 1%
华轩基金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取得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4,541,000 3.7842% 3,341,000 2.7842%
华轩基金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541,000 3.7842% 3,341,000 2.7842%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完成后股份质押情况
1、股东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公司
股东名称 股东或第一 押股份数量 占其所持 总股本 质押起始 质押解除 质权人
大股东及其 (股) 股份比例 比例 日 日
一致行动人
2023 年 6 2024年12 靖江市润元
华轩基金 否 1,200,000 26.4259% 1% 月 20 日 月 19 日 农村小额贷
款有限公司
合计 - 1,200,000 26.4259% 1% - - -
注:上表中“占其所持股份比例”,所持股数为 4,541,000 股。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完成后,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情况 情况
累计质押股 合计占 合计占 已质押 未质押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份数量 其所持 公司总 股份限 占已质 股份限 占未质
名称 (股) 例(%) (股) 股份比 股本比 售和冻 押股份 售和冻 押股份
例(%) 例(%) 结、标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记数量 (%) (股) (%)
(股)
华轩 3,341,000 2.7842 3,340,000 99.9701 2.7833 0 0 0 0
基金
合计 3,341,000 2.7842 3,340,000 99.9701 2.7833 0 0 0 0
注:上表中“占其所持股份比例”,所持股数为 3,341,000 股。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在减持计划期间,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上述股东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承诺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轩基金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4、上述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华轩基金出具的《关于华轩(上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暨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份解除质押证明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