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1、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
年 10月修订)和 《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
[2010]26号)的相关规定,对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发行做出相关安排,请广大
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
2、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发行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采用网上资金申购方式进行。关于网上
发行的有关规定,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沪市股票上
网发行资金申购实施办法》(2009年修订)。
3、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
投资,认真阅读2012年5月3日(T-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A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发行人所在行业为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
发布了沪深全市场行业静态市盈率(以行业所有上市公司在 2012 年 4 月 27 日
收盘后的总市值除以其 2010 年度净利润之和计算得出)为 32.23 倍,本次发行
价格区间对应的发行后市盈率为 32.00-36.00 倍,发行价格区间下限低于行业静
态市盈率 0.71%,发行价格区间上限高于行业静态市盈率 11.70%,存在股价下
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2、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际资金量为美元 9,980 万元(根据中国人民银
行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折合人民币 62,883 万
元)。按本次发行价格区间(3.20-3.60 元/股)计算所募集的资金量为 32,000-
36,000 万元,低于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量 26,883-30,88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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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发行人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补足,但仍存在发行
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1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385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主承销商为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
资金申购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与保荐人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10,000万股,其中网下发行2,000万股,
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网上发行8,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80%。
询价对象为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年10月修订)中界定的
询价对象的条件,且已经在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登记备案的机
构,包括海通证券自主推荐、已向协会备案的询价机构。
3、本次发行价格区间为3.20-3.60元/股(含上限和下限),由于网上发行
时本次发行价格尚未确定,参与网上资金申购的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区
间上限(3.60元/股)进行申购。如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低于发行价格区间上
限,差价部分将于2012年5月9日(T+3日)与未中签的网上申购款同时退还给
网上申购投资者。
4、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
购。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网
上发行。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再参与网上新股申购,导致其申购无效
的,由配售对象及管理该配售对象的询价对象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本次网上发行日为2012年5月4日(T日),申购时间为上交所正常交易
时间(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申购简称为“宏昌申购”;申购
代码为“732002”。
6、本次网上发行,参加申购的每一申购单位为1,000股,单一证券账户申
购的委托数量不得少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单一
证券账户申购上限为80,0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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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证券账户注册资
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
(以2012年5月3日(T-1日)账户注册资料为准)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以及同
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以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
为无效申购。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证券账户以及指定交易在不同证
券公司的企业年金账户可按现有开立账户参与申购(企业年金账户的指定交易
情况以2012年5月3日(T-1日)为准)。
8、本次网上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
9、回拨安排:当T日出现网上申购不足的情况,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
回拨,回拨数量不低于网上申购不足部分,网下最终配售比例相应提高,由参
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仍然认购不足的,将由承销团包销剩余股票。
在发生回拨的情况下,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
公告相关回拨事宜。
10、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网上发行,关于网下发行的具体规定,敬请参见
2012年5月3日(T-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证券日报》上的《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
发行公告》。
11、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2012年4月24日(T-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
的《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和《宏昌
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本次发
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备查文件可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宏昌电子 指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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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指配售对象在初步询价阶段填写的多个“拟申购价格”
有效报价 落在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区间之内的及区间上限
之上所对应的报价
指配售对象落在发行价格区间之内及区间上限之上的
有效数量
初步询价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之和
指符合本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
1、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足额缴付申购款,申购数
量符合要求;
有效申购 2、单个投资者使用一个合格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
的申购;
3、配售对象未参与网下初步询价,仅参与本次网上
发行的申购。
指2012年5月4日,为本次发行参与网上资金申购的投
T日/网上资金申购日 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发行价格区间上限申购本
次网上发行股票的日期
元 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规模和发行结构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10,000万股,其中
网下发行2,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网上发行8,000万股,占本次发行
数量的80%。
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配售对象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
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在发行价格区间内进行申购;网上发行通过
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投资者以发行价格区间上限3.60元/股缴纳申购款。
本次网下和网上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累
计投标询价申购情况,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
及市场情况等,在发行价格区间内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确定的本次发行价
格将于2012年5月8日(T+2日)在《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并同时披露主承销商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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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发行人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估值结论及对应的估值水平、发行人可比上市公
司的市盈率指标,以及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明细。
(三)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区间为3.20-3.60元/股(含上限和下限)。网上资金申
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区间上限(3.60元/股)进行申购。
此发行价格区间对应的市盈率区间为:
1、24.62倍至27.6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
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1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
股数计算);
2、32.00倍至36.00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
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1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
股数计算)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期间,提交了“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有84家,对应的申
购数量之和为109,770万股,为本次网下发行数量的54.89倍。
(四)申购时间
2012年5月4日(T日),在上交所正常交易时间内(上午9:30至11:30,下
午13:00至15:00)进行申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
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五)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宏昌申购”;申购代码为“73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