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中信股份 股票代码:60199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本行在境内进行本次A股发行。本行同时在境外进行H股的发行。
本招股说明书是本行仅为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A股股份而披露的。除用于在中国境内发行本行A股股份外,本招股说明书并不构成出售任何证券的要约或对任何方发出的购买任何证券的要约邀请。本招股说明书不得用作且不构成在任何其他司法辖区或在任何其他情况下的要约和要约邀请。除中国境内、香港或日本之外,本行并未采取任何行动或准许任何人在任何司法辖区公开发行本行股份,本行亦未采取任何行动或准许任何人在中国境外的任何司法辖区分发本招股说明书。在任何其他司法辖区分发本招股说明书或发行本行股份可能是一种受当地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行为,除非这种行为已根据当地的证券法律法规进行注册登记或得到豁免。
就本次A股发行,A股投资者仅可使用本招股说明书及本行就本次A股发行披露的相关信息,而不得使用或依赖本行于境外依法向合资格H股投资者披露的H股招股说明书及H股发行相关信息。
本行特别提示投资者:本次A股发行与同时进行的H股发行并非互为条件。由于境内外会计准则和监管要求的区别,本招股说明书与境外分发的H股招股说明书在内容与格式方面可能存在若干差异,提请投资者关注。
此外,对于本行2007年1月1日至上市日期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不进行分红,归新老股东共享。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说明书
(一)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发行股数: 2,301,932,654股
(三)每股面值: 每股人民币1.00元
(四)每股发行价格: 5.80元
(五)发行日期: 2007年4月4日至2007年4月24日
(六)拟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七)A股发行和H股发行后总股本: 38,300,523,054股(未考虑本行H股发行的超额配售
选择权);
39,033,344,054股(若全额行使本行H股发行的超额
配售选择权)。
境内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A股):26,704,823,673股(未考虑本行H股发行的超额配售
选择权);
26,631,541,573股(若全额行使本行H股发行的超额
配售选择权)。
境外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H股):11,595,699,381股(未考虑本行H股发行的超额配售
选择权);
12,401,802,481股(若全额行使本行H股发行的超额
配售选择权)。
(八)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 中信集团承诺,自本行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中信集团将不会转让或者委
的承诺: 托他人管理中信集团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行A股股
份,也不由本行收购中信集团持有的本行A股股份,
但中信集团获得中国证监会或国务院授权的任何证
券审批机构批准转为H股的不受上述三十六个月锁定
期限制。中信国金承诺,自本行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交
易之日起一年内,中信国金将不会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中信国金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行股份,也不由
本行收购中信国金持有的本行股份。
(九)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十)招股书签署日期: 2007年4月3日
重要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第一节 释 义
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第一节 释 义
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1 BBVA 指 Banco Bilbao Vizcaya Argentarina, S.A.,西班牙对
外银行
2 CEPA 指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贸易关系的安排》及《内
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贸易关系的安排》
3 H股 指 本行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普通股,将于香港联交所
上市并以港元交易
4 H股发行 指 本行与本次A股发行同时进行的国际和香港公开发行和
出售行为
5 WTO/世贸 指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世界贸易组织
6 本次发行/本次A股发 指 发行人根据本招股说明书所载条件公开发售A股的行为
行/A股发行/A股公开
发行
7 本行章程/本行公司章 指 本行于2007年3月15日经中国银监会核准的《中信银
程 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8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9 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0 发行人/本行 指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前身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
中信银行的所有子公司
11 《反洗钱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12 反洗钱规定 指 人民银行于2006年11月14日颁布并于2007年1月1
日生效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
13 工商总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14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5 《股份及期权购买协 指 中信集团与BBVA签定的关于BBVA战略入资本行的《股
议》 份及期权购买协议》
16 《关联交易办法》 指 《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17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指 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包括
国际会计准则及其诠释
18 国际会计准则 指 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布的国际会计准则
19 国家审计署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20 国家统计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1 其他全国性商业银行 指 就本招股说明书而言,指四大商业银行以外的全国性商
业银行,即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
银行、华夏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
和渤海银行(如适用)
22 人民银行 指 中国人民银行
23 《商业银行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24 社保基金理事会 指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25 四大商业银行 指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
行
26 《投资人权利协议》 指 指中信集团、本行与BBVA签定的关于BBVA战略入资本
行的《投资人权利协议》
27 外汇管理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
28 香港金管局 指 香港金融管理局
29 香港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30 《香港上市规则》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31 银监会 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32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33 元 指 人民币元
34 《战略合作协议》 指 指本行与BBVA签定的关于BBVA战略入资本行的《战略
合作协议》
35 振华财务 指 振华国际财务有限公司
36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37 中国会计准则 指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及其指南
38 《中国人民银行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39 中国银联 指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40 中信国金 指 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41 中信集团 指 中国中信集团公司及其前身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42 中信嘉华 指 中信嘉华银行有限公司
43 资本净额/监管资本 指 银行的核心资本加附属资本减扣除项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就描述本行分支机构网络和呈报若干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而言,本
行将我国地理区域界定如下:
地理区域 一级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