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4 证券简称:南大环境 公告编号:2025-015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南京国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南高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
伙)、南京两江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 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41,760,77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6.6861%)的股东南京国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环投资”)计划在本次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4 月 28 日至 2025 年 7 月 27 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的方式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1,080,071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6902%。
2.持有公司股份 14,253,67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9.1084%)的股东南京南
高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高合伙”)计划在本次减持公告披
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4 月 28 日至 2025 年 7 月 27 日)
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560,201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3580%。
3.持有公司股份 13,753,549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8.7888%)的股东南京两
江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两江合伙”)计划在本次减持公告披
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4 月 28 日至 2025 年 7 月 27 日)
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439,581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2809%。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国环投资、南高合伙、两江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1 国环投资 41,760,774 26.6861
2 南高合伙 14,253,677 9.1084
3 两江合伙 13,753,549 8.788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国环投资本次减持计划的情况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要,其中公司董事陆朝阳计划将通过国环投资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税后所得赠予公司员工,用于改善员工生活水平。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含该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后因利润分配或者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数量: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1,080,071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6902%(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二)南高合伙本次减持计划的情况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含该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后因利润分配或者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数量: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560,201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3580%(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三)两江合伙本次减持计划的情况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含该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后因利润分配或者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数量: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439,581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2809%(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四)减持期、减持价格等相关事项
公司股东国环投资、南高合伙和两江合伙均计划按如下减持期和减持价格实施减持:
1.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次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次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2.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次减持期间,若公司股票有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3.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第九条规定不得减持情形。
(五)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股东国环投资、南高合伙、两江合伙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中作出如下股份锁定承诺及持股意向承诺:
1.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内,若本公司拟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则本公司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价格。
2.本公司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在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承诺锁定期届满后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总数将不超过本公司持股数量的 20%;锁定期届满后的 24 个月内,减持股份总数
将不超过本公司持股数量的 40%。
截至本公告日,国环投资、南高合伙、两江合伙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国环投资、南高合伙、两江合伙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全部或者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国环投资、南高合伙、两江合伙将按照相关规定通过公司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国环投资、南高合伙、两江合伙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有关承诺,规范减持行为。公司也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其合规减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国环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2.公司股东南高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3.公司股东两江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