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金融大街25 号)
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
(排名不分先后)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 号国贸大厦2 座28 层
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1030 号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 号中商大厦10 层
财务顾问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1、本招股意向书仅为本行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A股股票而披露。除用于在中国境内
发行本行A股股票外,本招股意向书不能用作且不构成在中国境外(包括香港在内)的任
何其他司法管辖区或在任何其他情况下的出售任何证券的要约和要约邀请。本招股意向书
未曾亦不将根据香港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32章)(“香港公司条例”)在香港公司注册
处登记,因此,本行A股不能通过任何文件在香港出售或要约出售,除非有关文件已根据
香港公司条例得到豁免。
2、本行于2005 年10月27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本行须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当地
监管要求披露相关数据和信息。由于境内外会计准则和监管要求存在差异,
本招股意向书
与本行已在境外披露的H股招股说明书、年度报告、中期报告等在内容和格式等方面存在
若干差异, 敬请投资者关注; 但本行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和本行按照新
会计准则编制的申报财务报表中列示的归属于本行股东的2004 年度、2005 年度、2006 年度
及2007 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的合并净利润或于2004 年12月31日、2005年12月31日、2006
年12月31日及2007 年6月30日止归属于本行股东合并权益并无差异。
3、经本行股东大会批准,本行向本次发行前全体股东派发2007 年中期现金股利,现
金股利金额为本行2007 年上半年度净利润的45%, 计人民币150.54亿元,现金股利为每股
人民币0.067 元; 本行另向本次发行前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现金股利金额为截至2007
年6月30日止本行全部滚存未分配利润( 扣除上述2007 年中期现金股利),计人民币163.39
亿元,现金股利为每股人民币0.072716 元。
该等向本次发行前全体股东派发的现金股利将向本行2007 年10月4日H股股东名册上
的全体股东派发,预计2007 年10月10日派发完成。
上述163.39 亿元现金股利分配前后,本行的有关财务数据和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2007 年6 月30 日分配前分配后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资产(百万元)325,609 309,270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1.45 1.38
资本充足率11.34% 10.87%
核心资本充足率9.43% 8.96%
2007 年上半年度分配前分配后
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 10.51% 11.07%
净资产收益率(加权平均)9.90% 9.9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全面摊薄)10.47% 11.0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9.86% 9.86%
在上述对本次发行前全体股东利润分配的基础上,本次发行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本行新老股东共享。
第二节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不超过9,000,000,000 股A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
本次发行股数超过3.85%,并由本行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中国
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核准的范围内视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每股发行价格【】元
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本行与主承销商
定价方式组织路演推介,在发行价格区间内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并
综合累计投标询价结果和市场走势等情况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后每股收益(按本行2006 年经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元
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盈率(按发行后每股盈利计
【】倍
算)
本次发行前每股净资产(按本行2007
年6 月30 日经审计净资产除以发行1.45 元
前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全面摊薄) 【】元(扣除发行费用)
发行市净率( 按本次发行前每股净资
【】倍
产计算)
发行市净率( 按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
【】倍
产计算)
本次发行将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
发行方式
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立股票账户
发行对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投资者(中国法律、法规、发行人
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采取由主承销商牵头组成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
承销方式
方式承销本次发行的股票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和净额【】元;扣除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元
承销及保荐费用【】万元、律师费用【】万元、会计师费
发行费用概算
用【】万元、发行手续费用【】万元、路演推介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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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万元、股份托管登记费用【】万元、印花税【】万元,发
行费用合计【】万元
拟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本行基本情况
注册中文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HINA CONSTRUCTION BANK CORPORATION
注册资本 224,689,084,000 元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成立日期 2004 年9 月17 日
住所及其邮政编码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 号(邮政编码:100032)
电话号码(010)66215533
传真号码(010)66218888
联系人陈彩虹
互联网网址 www.ccb.com
电子信箱 ir@ccb.com
二、本行历史沿革
1、本行的沿革及设立
2004年9月14日,银监会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建设银行重组改制
设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银监复[2004]143 号)批准原建行以分立的方式
进行重组, 设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公司法》并经银监会批准, 本行、中
国建投与汇金公司于2004 年9月15日签署《分立协议》。根据该协议, 原建行分立为本行和
中国建投。银监会于2004年9月15日向本行颁发了机构编码为B10411000H0001 的金融许可
证。2004 年9月1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向本行颁发了注册号为1000001003912 的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本行正式成立。
2、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汇金公司与中国建投以截至2003 年12 月31 日止本行承继的相关资产负债经评估后
的净资产1,862 亿元作为出资,分别拥有本行85.23% 和10.65%的股份。国家电网、宝钢
集团和长江电力作为本行的发起人,以现金方式分别出资人民币30 亿元、人民币30 亿元
和人民币20 亿元,分别拥有本行1.55% 、1.55% 和1.03% 的股份。
3、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
根据本行与美国银行、汇金公司与美国银行、本行与富登金融签署的一系列协议, 美
国银行和富登金融于2005 年8 月29 日,分别出资25.00 亿美元和14.66 亿美元向汇金公
司购入17,482,209,346 和9,905,742,750 股,分别占本行H 股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9.00%和
5.10% 。
4、发行H股并上市
本行于2005 年在境外首次公开发行H 股304.59 亿股, 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股
票代码为“939”), 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约为人民币725.5 亿元。H 股发行
上市后,本行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224,689,084,000 元。
三、本行股本情况
1、本次发行前后股本变化情况
假设本次发行股数按上限9,000,000,000 股计算,本次发行前后本行的股本结构变化
如下:
本次A 股发行前本次A 股发行后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汇金公司(H股) 138,150,047,904 61.48 138,150,047,904 59.12
中国建投(H股) 20,692,250,000 9.21 20,692,250,000 8.86
美国银行(H股) 19,132,974,346 8.52 19,132,974,346 8.19
富登金融(H股) 13,207,316,750 5.88 13,207,316,750 5.65
宝钢集团(H股) 3,000,000,000 1.34 3,000,000,000 1.28
国家电网(H股) 3,000,000,000 1.34 3,000,000,000 1.28
长江电力(H股) 1,200,000,000 0.53 1,200,000,000 0.51
其他H 股股东 26,306,495,000 11.70 26,306,495,000 11.26
A 股股东--9,000,000,000 3.85
合计 224,689,084,000 100.00 233,689,084,000 100.00
2、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汇金公司和中国建投承诺,自本行发行的股份首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公开挂牌交易之
日起5年内(“锁定期”),未经本行、中金公司和摩根士丹利三方书面同意,将不以任何
方式直接或间接出售、要约出售、质押、出借、授予任何期权、转让和处置目前持有或在
锁定期内将持有的任何发行人股份、权益或经济利益(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受让、股份拆细、
派送红股等方式增持的股份)。上述锁定期将于2010年10月26日到期。
国家电网、宝钢集团和长江电力承诺, 自本行发行的股份首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公开
挂牌交易之日起22个月内(“锁定期”),未经本行、中金公司和摩根士丹利三方书面同意,
国家电网、宝钢集团和长江电力将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出售、要约出售、质押、出借、
授予任何期权、转让和处置目前持有或在锁定期内将持有的任何建行股份、权益或经济利
益(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受让、股份拆细、派送红股等方式增持的股份)。上述锁定期已于2007
年8月26日到期。
美国银行承诺, 除例外情况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