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证券代码:601688 编号:临 2020-053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
调整回购 A 股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自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 A 股除权(息)日 2020 年 7 月 16 日起,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 A 股股份价格上
限由 28.81 元/股调整为 28.51 元/股。
一、股份回购事项概述
2020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 A
股股份方案的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7 日披露的《华泰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A 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0-031)。2020 年 4 月 7 日,公司首次回购 A 股股份,
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8 日披露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34)。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累计回购 A 股股份 7,200.0034 万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7932%,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 18.88 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 17.19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12.85 亿元
(不含交易费用)。按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上限 9,076.65 万股测算,公司尚需回购股份 1,876.6466 万股。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2020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总股本9,076,650,000 股为基数,扣除本次利润分配 A 股股东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所持有的股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00 元(含税)。
2020 年 7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本次利润分配 A 股
股东股权登记日为 2020 年 7 月 15 日,除权(息)日为 2020 年 7 月
16 日。
根据本次回购 A 股股份方案,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等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调整情况
自本次利润分配 A 股除权(息)日 2020 年 7 月 16 日起,公司回
购 A 股股份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28.81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8.51 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时公司总股本为 9,076,650,000
股,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户中已回购的 A 股股份合计72,000,034 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总数为 9,004,649,966 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涉及送转股或转增分配,因此公司流通股股份变动
比例为“0”。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9,004,649,966×0.3 元)÷9,076,650,000≈0.30 元;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28.81-0.30 元)+0]÷(1+0)=28.51 元/股。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四、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认为,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不会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以及公司的财务、经营、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继续回购 A 股股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