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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6年1月14日报送)

公告日期:2016-02-19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GENERAL SCIENCE TECHNOLOGY CO.,LTD 
(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上会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2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18,400万股
发行后总股本:  【】万股
本次发行股份安排: 根据询价结果,若预计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额超过
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及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总额,公司将
减少公开发行新股数量,同时调整公司股东公开发行
股份数量,并保证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承诺人  承诺内容
发行人控股股东红
豆集团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通用科技股份,自通用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并在证券
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
通用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直接或间接所持通用科技的股份在上述承
诺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通用科技在
证券交易所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直接
或间接持有通用科技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通用科技股
票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价格
将进行除权除息相应调整
发行人股东红豆国
际投资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通用科技股份,自通用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并在证券
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
通用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直接或间接所持通用科技的股份在上述承
诺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通用科技在
证券交易所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直接
或间接持有通用科技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通用科技股
票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价格
将进行除权除息相应调整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周耀庭、周海江、周
鸣江、周海燕、顾萃、
刘连红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通用科技股份,自通用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并在证券
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
通用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在通用科技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通用科技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通用科技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上述直接或间接持有通用科技股票的锁定期限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3 
自动延长6个月。若通用科技股票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相应调整。除上述承
诺外,发行人董事长顾萃承诺其担任通用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通用科技股
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通用科技股

发行人董事、高管刘
宏彪、蒋雄伟、王晓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通用科技股份,自通用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并在证券
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通用科
技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人担任通用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通用科技股份总
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通用科技股份。
本人在通用科技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通用科技股份在上述承诺期
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通用科技在证券
交易所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上
述直接或间接持有通用科技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通用
科技股票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相应调整
发行人监事虞秀凤、
顾建清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通用科技股份,自通用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并在证券
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通用科
技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人担任通用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通用科技股份总
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通用科技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6年1月14日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4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5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发行人股东红豆集团承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通用科技股份,自
通用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也不由通用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所持通用科技
的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通用科
技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
通用科技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通用科技股票期间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相应调整。
2、发行人股东红豆国际投资承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通用科技股
份,自通用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通用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所持通
用科技的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通用科技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直接或
间接持有通用科技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 个月。若通用科技股票期间有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相应调
整。
3、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周耀庭、周海江、周鸣江、周海燕、顾萃、刘连红承
诺: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通用科技股份,自通用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
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通用科技回购
该部分股份。本人在通用科技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通用科技股份在上述承诺
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通用科技在证券交易所上
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在证券交易
所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上述直接或间接持有通用科技股票
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通用科技股票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相应调整。除上述承诺外,发行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6 
人董事长顾萃承诺:本人担任通用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通用科技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
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通用科技股份。
4、发行人董事、高管刘宏彪、蒋雄伟、王晓军承诺: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通用科技股份,自通用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通用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担任通用科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通用科技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通用科技股
份。本人在通用科技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通用科技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
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通用科技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6个
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上述直接或间接持有通用科技股票的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通用科技股票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的,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相应调整。
5、发行人监事虞秀凤、顾建清承诺: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通用科技股份,
自通用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也不由通用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担任通用科技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通用科技股份总数
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通用科技股份。
二、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根据2014年2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当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
每股净资产(指公司以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
者权益为准,如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增
发、配股等导致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将相应调整,下同)
时,董事会应当要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及高级管理人员提交
其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于5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稳定股价方案,并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确定。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7 
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发生下列事项之一,则终止相关主体稳
定股价措施的实施:(1)如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时,
将终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2)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
不符合上市条件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3)相关主体本年
度用于股份回购或增持的资金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