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93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224.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16 亿元,扣除发行费
用人民币 3,054.05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约人民币 17.86 亿元。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11 月 19 日到账,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000863 号《验资报告》。2020 年使用募集资金 132,783.37 万元,2021 年使用募集资金
44,163.48 万元。2022 年上半年实际使用金额 1,630.39 万元,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为 0 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2 号)核准,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人民币 23.6 亿元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约为 23.45
亿元。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2 年 3 月 3 日已到账,经毕马
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200627
号验资报告。2022 年上半年实际使用金额 135,970.42 万元,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及未支付的发行费用)为99,526.36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相关规定,2020 年 12 月 8 日,公司同时任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高新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惠州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中信证券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惠州市惠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贵州金沙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中信证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前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平阳绿动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中信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石首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中信证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温州绿动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中信证券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由于公司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尚未完成的非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建投证券承接,故公司同各募投项目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各专户开户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不含已经注销的募集资金专
户),详见公司 2021 年 9 月 3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编号:临
2021-041)。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期间,公司严格执行监管协议,履行相关义务。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非
公开发行股票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相关规定,2022 年 4 月 1 日,公司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与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登封
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
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恩施绿色动力再生能
源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分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朔州绿动南山环境能源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武汉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与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
葫芦岛绿动环保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与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期间,公司严格执行监管协议,履行相关义务。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可
转债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 备注
号
绿 色 动 力 环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1 保 集 团 股 份 公司深圳分行 755903860310566 85,909.24
有限公司
登 封 绿 色 动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 力 再 生 能 源 股份有限公司前海 944032010001238974 1,403.31
有限公司 分行
恩 施 绿 色 动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3 力 再 生 能 源 股份有限公司前海 944035010001238989 2,049.35
有限公司 分行
朔 州 绿 动 南 汇丰银行(中国)有
4 山 环 境 能 源 限公司深圳分行 622614295050 2,704.52
有限公司
武 汉 绿 色 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5 力 再 生 能 源 公司深圳分行 755917444410104 4,882.95
有限公司
葫 芦 岛 绿 动 国家开发银行辽宁
6 环 保 有 限 公 省分行 21101560017926480000 2,577.00
司
合计 99,526.36
三、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报告期内共使用募集资金
1,630.39 万元,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78,557.63 万元。金沙项目募集资金于
2022 年 5 月使用完毕。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均已使用
完毕,专户已注销。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
根据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报告期内共使用募集资金 135,970.42 万元,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35,970.42 万元。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 况详见附表 2。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 年 12 月已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报告期内无募集资金置
换情况。
在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建设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绿色 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
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2200131 号),截至 2022 年 3 月 3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总金额为 61,136.79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实际投入时间
登封项目 10,877.39 2021年7月24日-2022年3月3日
恩施项目 14,281.28 2021年7月24日-2022年3月3日
朔州项目 14,605.01 2021年7月24日-2022年3月3日
武汉二期项目 7,247.82 2021年7月24日-2022年3月3日
葫芦岛发电项目 14,125.29 2021年7月24日-2022年3月3日
总计 61,136.79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的议 案》,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同意公司使用 61,136.79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 61,136.79 万元预先投入的自筹资
金。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置换事项已实施完毕。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形。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情形,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附表 1: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78,557.6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30.3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78,557.63
总额比例
承诺 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