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93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224.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8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1,611.6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054.05018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8,557.62982 万元。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11 月 19 日到账,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000863 号《验资报告》。
2020 年已使用募集资金 132,783.37 万元,2021 年使用募集资金 44,163.48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为 1,630.39 万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相关规定,2020 年 12 月 8 日,公司同时任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高新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惠州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中信证券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惠州市惠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贵州金沙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中信证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前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平阳绿动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中信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石首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中信证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由于公司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
任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保荐机构,原保荐机
构中信证券尚未完成的非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
中信建投证券承接,故公司同各募投项目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各专户开户银
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不含已经注销的募集资金专
户),详见公司 2021 年 9 月 3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公告(编号:临 2021-
041)。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
期间,公司严格执行监管协议,履行相关义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 备注
号
绿色动力环保 招商银行股份有
1 集团股份有限 限公司深圳分行 755903860310916 0 已注销
公司 高新园支行
惠州绿色动力 中国农业发展银
2 再生能源有限 行惠州市惠阳支 20344138100100000184441 0 已注销
公司 行
3 贵州金沙绿色 中国邮政储蓄银 944031010000382972 1,630.39
能源有限公司 行前海分行
4 平阳绿动环保 招商银行股份有 577904969310711 0 已注销
能源有限公司 限公司温州分行
石首绿色动力 平安银行股份有
5 再生能源有限 限公司深圳分行 15540434620027 0 已注销
公司
温州绿动环保 汇丰银行(中国)
6 能源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深圳分 622060150050 0 已注销
行
合计 1,630.39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年度共使用募集资金 44,163.48 万元,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76,946.85 万元。惠州二期项目、平阳二期项目、石首项目、永嘉二期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专户已注销。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 年 12 月已完成募集资金置换,本年度无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形。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情形,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五、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在
2021 年度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人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78,557.6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4,163.4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76,946.85
总额比例
承诺 已变 募集资金 调 截至期末承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 截至期 项目达 本年度实 是否 项目
投资 更项 承诺投资 整 诺投入金额 金额 计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 末投入 到预定 现的效益 达到 可行
项目 目, 总额 后 (1) (2) 金额与承 进度 可使用 预计 性是
含部 投 诺投入金 (%) 状态日 效益 否发
分变 资 额的差额 (4)= 期 生重
更 总 (3)=(2)- (2)/(1) 大变
(如 额 (1) 化
有)
惠州 2020
二期 39,640.00 39,640.00 6,172.72 39,640.00 0 100% 年 5 月 10,173.02 是 否
项目
金沙 2021
项目 32,569.00 32,569.00 16,347.15 30,958.22 -1,610.78 95.05% 年 12 622.47 是 否
月
平阳 23,212.00 23,212.00 6,664.97 23,212.00 0 100% 2021 1,042.33 是 否
二期 年 4 月
项目
石首 22,427.00 22,427.00 364.12 22,427.00 0 100% 2021 1,092.58 是 否
项目 年 3 月
永嘉